周晓虹:西方理论能应用于中国建设吗?(3)

周晓虹:西方理论能应用于中国建设吗?(3)

二、普适性与特殊性:西方理论的应用限度

在中国的语境中,尤其是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代中国的语境中讨论西方社会建设的理论,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学术活动,更不能将理论背后的应用价值及意识形态轻易地悬置起来。简单说来,在从纵向的历史沿革和横向的现实探索两个维度认真梳理和比较西方社会建设理论之后,我们有必要讨论这些源自西方的社会建设理论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是普适的,何种程度上又是特殊的?同时,更有意义的是,在一个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迥然不同、现有的社会政治体制又完全相左的特定国家,上述形形色色的理论在中国的社会建设中应该面临怎样的应用限度?

首先来看西方社会建设理论的普适性与特殊性问题。从宏观上看,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全部社会科学都是18—19世纪欧美社会转型或所谓“现代性”的产物,因为正是由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推动的工业文明的进步和旧秩序的解体,为人类了解自身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正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有机会考察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政治学和传播学的学科历史,都能够清晰地看到现代社会科学的诞生及其后的每一点进步,无一不与社会与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人类社会行为方式的改变息息相关,而后者背后的动力就是两次大革命带来的社会转型或曰现代性的降临。

既然欧美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直接孕育了社会学及整个社会科学,在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叙事逻辑中,从一开始建立在单线进化论基础之上的有关传统与现代的讨论就会成为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ideatype)。如此,在经典社会科学的文献中,几乎随处可见“传统—现代”这对二元模式变项的各种变式。例如,曼恩的“身份社会—契约社会”,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工业社会”,马克思的“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滕尼斯的“共同体—社会”,托克维尔的“贵族制—民主制”,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韦伯的“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等等。其实,在现代社会信任研究中广泛采用的帕森斯的“普遍主义—特殊主义”,也是一对二元模式变项,并且它与“传统—现代”这对二元模式变项具有密切的内在关联。在这里,“普遍主义”对应“传统”,“特殊主义”则对应“现代”。事实上,经典时代有关“社会”的所有“乌托邦”想象,说到底都不过是站在“传统”的此岸向“现代”或更为“现代”的彼岸所作的理论眺望。

除了“传统—现代”这对理想类型以外,另一对在西方社会科学的叙事语境中广为应用的概念是“国家—社会”(state—society)。如何处理国家与社会以及市场的关系,在大多数社会学家看来是社会建设的制度层面的核心。显然,西方社会建设理论中对“国家—社会”的探讨是有长久的理论基础的,不仅“市民社会”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概念以及西方现行的社会形态也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产物。研究者常常认为,一个具有活力的、理想的市民社会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点:(1)以市场经济/私有产权,以及社会流动和分化为基础;(2)其内在联系不是传统的血缘关系或其他指令性关系,而是契约关系;(3)遵循法制原则;(4)高度自治;(5)存在公共领域;(6)内部正常的民主发展。显然,这样的社会形态及其具体特点,都是西方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自近代以来的发展的产物,也必然打上了西方历史和文明的烙印。

那么,这种建立在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基础上的社会建设理论和一般社会科学叙事,究竟是否具备某种普适性呢?对此,我想回答是肯定的。这种普适性的基础在于:(1)无论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人类社会成员,还是作为处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结构中的人,西方人或由西方人组成的西方社会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非西方社会的人类群体之间,除了可以肯定的差异以外,一定也具有相当大的一致性或普遍性;这些一致性或普遍性的地方,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期望和追求,是所谓“人性”的基调。(2)自17世纪以来,西方社会开始了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伴随着这种转型,国家的统治与治理方式、市场的作用与市民社会的组织方式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虽然落后二百年左右的时间,虽然现代化的动因和历程与西方不尽相同,但近代中国自1840年后在“西方的冲击”(或侵略)下被迫转型的历史,从总的方向上看与西方世界的转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也是从传统走向现代,或者说从农耕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只是中国至今还尚未完成这一转型而已。(3)在漫长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早期西方社会曾广泛出现的那些矛盾和问题——人口膨胀、贫困失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轨与犯罪、环境污染、社会失序以及不同的利益群体或阶级间的矛盾与冲突等等,这些我们曾经以为独属于资本主义的“制度弊端”,随着中国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也先后出现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而且,因为中国的人口众多和现代文明素质不高、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人均资源有限、政府管理能力相对欠缺和执政理念陈旧,上述许多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甚至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历史上的最恶劣时期。这一方面说明,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并不是一个“例外”,它所遇到的问题与西方世界曾经遇到的问题在性质上是相似的,在程度上可能更为严峻;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社会建设理论以及具体的应对和解决方式,对中国处理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推进社会建设是具有借鉴意义和普适价值的。

承认西方社会建设理论和一般社会科学叙事具有普适性,并不是说它就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理或准则。西方社会建设理论及其所依赖的一般社会科学叙事,最初也是一种建立在特殊性的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话语体系,即它只是随着从西方开始的现代化进程向全球推进而开始获得其普遍意义的。事实上,这套话语体系及由此形成的政策逻辑和治理技术,因为下述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和限制,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且现代化转型一直困难重重的东方国家来说,同样具有内在的特殊性:(1)从17世纪开始的西方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大转型,是在政治革命、工业革命和科学革命的推动下内生的。如果说以法国大革命为代表的政治革命推翻了封建制度和神权统治,从而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登场开辟了道路,那么,以英国为代表的工业革命则在推动工业和技术进步的同时,建立了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而科学革命则像科恩所说的促成了“信仰的转变”……这一切从各个方面促成了西方社会形态的整体改变,即实现了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尽管这种转型的意义怎样估量都不为过,但它毕竟只是一种历史样态,甚至只是一种发展经验的“偶然”,起码其内在的动力机制和发展基础,与中国这样的最初只是在西方的推动下才迈入现代化的“后发国家”完全不同。因此,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非西方发展国家来说,其历史意义可能都是“特殊的”。(2)尽管西方社会建设理论最初形成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大转型,或者说形成于法国大革命后因秩序危机而导致的社会紊乱,与中国社会现在所面临的因转型而带来的秩序紊乱状态十分相似,但西方社会建设理论在这种转型完成之后的近百年间仍然获得了充分而空前的发展,这使得其基本的立场、理论的内涵、面对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问题时能够凭借的资源和手段都与现今的中国社会迥然不同。如果说,在前一点上,我欲图申明,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可能与西方社会不尽相同,因此西方的经验和理论对中国的社会建设事业来说未必百分百地合适,那么在后一点上,我则欲图说明,即使中西方的发展道路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领域基本相似,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也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由此,相对来说更加现代的、工业化的甚至后工业化的西方社会建设理论对于中国而言,起码在时空维度上依旧是“特殊的”,或者说其普适性是有限度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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