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强国的建设
1、文化强国的本质是制度文化建设。
从一般意义上看,文化可以分三种形态,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观念文化。在这三种文化形态中,制度文化显然是决定性的。制度文化既包括根本政治制度文化,也包括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以及日常生活与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在这些制度中,根本政治制度是最重要、最本质的。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需要营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更需要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中华文化弥足珍贵,西方不少文化也具有很强的先进性,但它们都不能从根本上指导中国社会发展与中华民族复兴,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引领中国发展,中国的根本制度文化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一点丝毫不能动摇。正如十八大报告所说: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与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当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作为我国根本制度文化的地位,也不完全是由它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决定的,更是由于它的先进性与群众性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它以前是以后还将是在跟不同先进文化的交流与对话中不断发展与丰富。
2、文化强国的核心是建立文化体制。
文化强国建设需要探寻与建立文化机制,激发文化发展活力。而建立文化机制首先又必需懂得文化发展规律。文化毕竟不同于经济,也不是物质,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精神劳动,因而不能简单地用经济工作思路和物质生产方式做文化工作。文化虽然有统一属性和基本形成方式,但具体性质与具体形成方法却有很大的差别。从当前文化的存在方式与具体性质来看,有文化事业,也有文化产业;有经营性的文化,也有公共服务性文化,等等。文化性质不同,形成方式就会有很大差异,因而,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文化体制。应该根据不同文化存在形式和不同文化性质,建立一种统、分、合的文化体制。从目前文化发展的角度看,应该用不同方式加强三种文化制度建设。首先,要建立先进文化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制度。先进文化总体上属于文化事业,但它又不同于一般文化事业,它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化、政治文化。应该把这类文化建设放在文化建设的首位。只有先进文化建设加强了,才能引领其它文化领域中的文化繁荣与发展。当然,先进文化的建设也不能完全依赖政策支持,应该从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的角度去加强。先进文化要真的永葆活力,就必须有比其它文化更宽广的胸怀、更厚重的文化积淀和更强大的吸引力。这些自然要从人才培养、氛围营造、路途拓展与政府支持等多方面去研究与加强。其次,要建立产业文化发展制度。产业文化不同于事业文化,从根本上讲属于经济式的文化。文化产业的性质是:“文化”是中介、路径与形式,“产业”才是实质。产业文化的发展思路基本上是按经济发展思路来进行的,它服从的是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规律。因此,对产业文化的加强可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式来推进。再次,要建立文化事业繁荣制度。文化事业是一种纯粹的精神文化活动,它天生就有抵抗经济引诱的性质,对此不能用经济生产与经济建设的方式对待,应该给予充分政策上的优待与资金上的支持。文化事业是一个国家文化发展文化繁荣之根,没有蓬勃发展的文化事业和强大的文化事业人才队伍支撑,一个国家的文化之源就可能断流,也很难设想会产生有强大吸引力的先进文化与茁壮成长的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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