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向常态的现代国家迈进,当前迫切需要把握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1. 自信而不自满,不断健全完善
如何看待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的道路,这对未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是十分正确的。但自信而不应自满,同时自信还应保持适度。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就,更要正视目前出现和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
道理很简单,我们选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发展方向是正确的。正因为正确,才有中国改革开放34年的持续发展。既然正确,我们就应当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奋力前行。
理论上仍需要与时俱进。因为一代人有一代人所面临的问题不同,遇到的环境和挑战不同,需要用新的理论武装自己。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既需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同时还需要汲取人类文明一切有价值的思想武装全党,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人们看到这一理论体系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传承和发展。面对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理论上仍需要发展,需要在新阶段用发展的理论武装全党,甚至作为党在新时期的指导思想。
制度上还要健全和完善。党的十八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了一个完整的概括。但无论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或是经济制度,甚或其它体制建设,我们在制度建设上还不完善,甚至在一些方面存有缺陷甚至较大缺陷,还需要在在未来的道路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正因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之所以要放在突出的位置,说明有不完善需要改进之处。而一个好的制度,无论是经济制度或是政治制度,对人类的长期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现在看来,怎么评价都不为过。在这方面,我们还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2. 党与人民的关系
要建设一个常态的现代国家,执政党与人民的关系,其位序如何摆放十分重要。一个非常态的国家的基本特征,就是把领袖和政党的位置摆放错了。把领袖和政党放在国家和人民之上,这样一个国家就一定不是一个常态的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上述理念是十分正确的,完全符合一个现代国家,执政党与国家关系的基本要求。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崇高的理念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以宪法为例,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总书记的上述论述十分精辟、令人鼓舞、令人振奋。现在的问题是,谁来追究违宪行为,如何在制度体制上保障宪法的落实。如果宪法不能诉讼,不能建立健全一套很好的违宪追究机制,宪法就难以实施,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也难以体现。也就难以建立一个宪政法治的国家。
正确处理好党与人民的关系,领袖与人民的关系,是建设一个常态的国家的关键。党的十八大阐明了正确的理念,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制度建设,在现实生活中将这些正确理念很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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