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轩鸽:政府“财困”与国民“税痛”

姚轩鸽:政府“财困”与国民“税痛”

每逢龙年,国人都会产生许多喜庆的期待,并以诸如“龙腾瑞气,燕舞春风”、“人有鸿鹄志,国呈龙虎姿”等楹联表情达意,寄寓各自的美好愿望。然而,壬辰龙年的中国,至少就政府的财运而言,并非令官员们心想事成。不仅“税痛”依旧,“财困”附身,而且已经继续了近二十年的财政收入超高速增长趋势,也从第一季度开始了下滑趋势,直至第三季度末,全国税收总收入只完成了77410.08亿元,虽然同比仍然增长了8.6%,但与2011年同期相比,总体大幅回落的趋势已成定局。与此同时,民间渴望已久的《预算法》修改,也在引爆民众的热议之后,不得不因为异化而暂告停止。

“税痛”与“财困”齐降

别样的“税痛”与“财困”,确实令龙年的政府上下忧心!

从第二季度开始,早已搁置多年的一些传统的催缴税收任务的手段也被唤醒,各种调研组、检查组、稽查组等纷纷成立并下基层,无不期望以了解实情的名义督促基层税收任务的完成,从而通过加强稽征以弥补经济下滑态势带来的税收收入紧张的压力,但随之而来的负面问题也陆续浮出水面。

最先被媒体曝光的是甘肃省永登县地税局。早在第二季度末,永登县地税局就在“人人想收入、人人抓收入”的口号激励下,动员全局大干20天,力争时间、任务双过半,“突击征税”因此迅速串红新老媒体。问题是,虽然增收了6448万元,从而完成了“双过半”的任务,但永登一夜间的名扬天下,并不是什么值得告慰的美名!反而引起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的全面围观。

因此,“过头税”、“突击征税”、“预征”、“预收”、“寅吃卯粮”等等多年来几乎已被公众遗忘的词汇,就随之成为各类媒体和社会各界青睐的热词,也就有了七、八、九“三个月”里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六位领导的反复强调:绝不能收“过头税”,决不能“寅吃卯粮”,

然而,在层层传导的行政强制与绩效考核体系的双层压力下,在“一俊遮百丑”的习惯性思维方式左右下,基层税务机关不得不千方百计想办法完成。因此,河北省多个县出现“补交税”、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而“钓鱼岛税”的说法,似乎也有了可以自圆其说的理由。但深究之,不过是当下经济形势严峻、稽征模式缺乏人性化、财税体制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主要问题的自然逻辑。

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明显下滑的大趋势下,完全可以想象中国纳税人所承受的“税痛”之严重。他们不仅要承受税负数量沉重之痛(尽管就小口径宏观税负而言,仅为17.68%,以2010年为例),就纳税人所承受的所有负担而言,也就是就大口径宏观税负而言,如果涵盖财政收入、企业亏损补贴、预算外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等项就为27.4%;如果再加上制度外收入就约为31.4%;如果再加上债务收入就约为36.5%。如果再考虑财政收入退库、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因素,大口径宏观税负恐怕在40%以上。当然,也有报告认为高达47.6%,甚至有更高的,认为超过50%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中国纳税人还要承受“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税制设计带来的“隐痛”,以及“取之于民”太多,“用之于民”较少,而且不是“用之于民”最需之大痛,特别是至今没有遵从“未经同意不得征税”文明治税原则,没有敬畏“把纳税人当人看”人道自由原则而导致的剧痛。

逻辑上,“税痛”之后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财困”,民间财富从来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构成部分的税收收入如果萎缩的话,“财困”就是其必然的宿命。需要指出的是,与以往的“税痛”不一样的是,往年的“税痛”主体基本是纳税人,但龙年的“税痛”主体则既有纳税人,也有征税人,是征纳税人“双痛”,是征纳税人“双输”,这显然不是一个好兆头!

造成这种“双痛”“双输”局面的根源,或许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不景气的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中国特色的稽征模式与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成的财税体制当是最主要的推手。

宏观经济形势下滑,这是不争的事实,从经济与税源的正相关性看,经济形势不景气,必然会导致税源萎缩,进而影响财税收入。但就几十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动力的展开过程而言,或许,今天的经济不景气带有某种必然性。支撑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发展、税收收入超速增长的原因,至少有三个:人口红利、技术模仿红利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具体说,由于劳动力长期维持较低成本、企业利润也会维持较高水平,这就会带动企业所得税的增长。而且,人口红利带来的高储蓄率也会使经济增长的过程得以延续。而技术模仿红利带来的技术低成本与人口红利带来的劳动力低成本,也会使企业利润维持较长较高的发展,使企业利润长期高速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更不用说,由于间接税的制度设计使得投资增长能够带来充足的间接税税源,纳税能力就会提高。问题是,这三大优势中的两项,人口红利与技术模仿红利正在衰减中,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的增长空间也开始被挤压,因此,未来财税收入面临的挑战与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必须高度重视,或许,壬辰龙年就是一个“拐点”。

中国特色稽征模式的优势在于,它既可以凭借强大的暴力强制参与财富分配,也可以仰赖强大的行政强制参与财富分配。而且,由于党政工团妇青工会等的思想与组织网络以及工作机制,会将上级的稽征意图与压力很快传递到基层,进而产生强大的组织动员力量与稽征能力。而且,一旦再加上现行财税体制存在的弊端,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分成,就会给税务机关不断施压,同时辅之以“奖励”、“经费补贴”等手段说服基层税务机关不惜“预征”“预收”,寅吃卯粮。而一些基层税务机关为了弥补经费的不足,或者为了队伍好带而不得不搞好待遇和补贴的现实尴尬,也就只能“将错就错”。问题是,1994年税制设计时基于当时征管能力设定的税率与征收率,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征管手段与模式的创新,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将民间的财富汲取得太多,再挤压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如果再施压,很可能会逼来“最后一根稻草”。

当然,如果再要往深里探究的话,现行财税体制共同存在的致命弊端或在于:一是财税权力的民意基础不广泛、不坚实;二是财税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的低效与乏力。因为民意基础不广泛、不坚实,财税体制就很难反映和体现大多数国民的财税意愿;财税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的低效与乏力,就会引发财税腐败与寻租,浪费或者掠夺纳税人的财富,无法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初承诺。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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