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安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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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安排(4)

加泰罗尼亚

下面谈谈加泰罗尼亚吧。在近代西班牙国家出现之前,加泰罗尼亚是阿拉贡王国的一个公国。当时的阿拉贡王国分为阿拉贡、加泰罗尼亚和瓦伦西亚三部分,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泰罗尼亚。在15世纪后半叶,伊比利亚半岛上葡萄牙、卡斯第利亚和阿拉贡是三个天主教国家,半岛南部今天的安达卢西亚还有穆斯林征服者的政权。卡斯第利亚国王亨利四世只有一个血统有争议的女儿,王位最终落入他同父异母妹妹伊莎贝拉囊中。在卡斯第利亚王位争夺战中,伊莎贝拉得到她丈夫阿拉贡的斐迪南的坚定支持,两人遂将卡斯第利亚和阿拉贡结成共主国家。近代西班牙就此诞生。但卡斯第利亚和阿拉贡在性格上颇为不同。阿拉贡是一个商业国家,她的利益主要集中在地中海;而卡斯第利亚是一个大贵族和大地主的国家,致力于武力征服半岛南部的穆斯林政权即所谓从异教徒手中“收复失地”。因为阿拉贡是一个商业国家,所以商人势大、王权不张。在阿拉贡,时人认为商人和国王之间是契约关系,国王须尊重商人的权利。阿拉贡、加泰罗尼亚和瓦伦西亚都有议会(Cortes),其中加泰罗尼亚议会有当时标准的三个等级。阿拉贡国王制定和修改法律都须要得到议会的同意。[33]加泰罗尼亚另有一个议会委员会(Generalitat),在14世纪成为议会的常设常务机构,主要的功能是收税,但也负责保障当地居民的权利。相比之下,卡斯第利亚君主的权力就大多了,主要体现在不像阿拉贡国王那样受到定期议会的限制。正因为如此,尽管斐迪南夫妇的婚姻相当成功,卡斯第利亚和阿拉贡的结璃却难免埋下不和谐的种子。伊莎贝拉对阿拉贡诸议会的不驯服很不习惯,但也无可奈何。西班牙共主国家保留了各组成部分的政治习惯和法律传统,归根结底,如西班牙史权威义律(Elliot)所说:“新的西班牙是一个多元而非单一制的国家”。[34]

斐迪南夫妇的女儿“疯女”胡安娜嫁给了哈布斯堡的菲利普,开启了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和斐迪南夫妇的共主国家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也是一个极其多元的政权,统治着散落欧洲各地的领土。可以说,西班牙的多元性终哈布斯堡一朝未受影响。但西班牙和法国势力的消长最终决定了加泰罗尼亚的命运。波旁王朝入继西班牙后于1714年废除了加泰罗尼亚的议会委员会,结果这一机关直到西班牙第二共和国建立才恢复。

波旁王朝的西班牙十分平庸,现代西班牙的历史还要从第二共和国说起。西班牙波旁王朝君主阿方索十三世非常不受欢迎,因西班牙爆发革命流亡境外。西班牙遂建立起一个政治上相对进步的共和国,其主要的理想是反对天主教会势力、争取现代世俗政权。左翼政治力量在西班牙第二共和国占据主动,控制了中央和加泰罗尼亚等地方的政权。在这种背景下,加泰罗尼亚于1931年重建了自治政府(Generalitat de Catalunya)。[35]但好景不长,西班牙社会的保守力量发动试图推翻共和国的政变,并结成以佛朗哥为核心的法西斯军事集团向共和国进攻。在内战中,除首都以外的卡斯第利亚地区主要被佛朗哥控制,倒是加泰罗尼亚、瓦伦西亚和安达卢西亚这些地区坚持效忠共和国。这样,西班牙内战就演绎出一曲复调旋律:一方面是佛朗哥代表的天主教士加军头对抗共和国代表的左翼政治力量;另一方面也是卡斯第利亚的集权传统对抗边疆的自治政权。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他著名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中有这样一段评论,他说:

无论战后的西班牙走上哪一条道路,其结果都将令人感到沮丧。但比起佛朗哥和希特勒的残暴而强大的法西斯专政,共和国政府还是值得我们去为之战斗的。不管战后的这个政府可能会犯多少错误,佛朗哥的统治肯定比它更糟糕。对工人,即城镇无产者来说,谁来统治这个国家都是一回事。但西班牙是个农业国,政府取胜无疑会给农民们带来好处,至少当初夺占的那些土地还会继续留在他们手中。如果政府掌权,他们还会没收和分配佛朗哥先前占为己有的土地,而且在西班牙不少地方实行的农奴制也将一去不复返。战后的这个政府肯定是反教会、反封建的,它还会限制教会的权力,至少在短期内会是这样的。而且,它还会使国家走向现代化……但若佛朗哥取胜却肯定会是个时代的失误。希望佛朗哥取胜的大概也只有百万富翁和幻想家吧![36]

可惜,真实的历史却和奥威尔的设想南辕北辙。随之而来的是佛朗哥党徒疯狂报复。除了千万人被投入监狱,加泰罗尼亚的自治也被坚决取缔。历史学家图塞尔(Javier Tusell)用雅洁的笔记下,佛朗哥时代巴塞罗那街头有巨大的海报写着:“说帝国的语言”。其实,佛朗哥政权是在要求加泰罗尼亚居民讲卡斯第利亚语,或者叫作“现代西班牙语”。

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名义上是一个王国,但是并没有国王。晚年的摄政佛朗哥选定波旁王朝的卡洛斯王子作为他的继承人。卡洛斯不可争议的储俩地位事后被证明是西班牙和平转型的关键。佛朗哥政权极为保守,但也因为其保守所以军人和官僚在此环境中都养成忠于权威的习惯,新国王理所当然地成为佛朗哥政权既得利益集团新的效忠对象。另一位对西班牙转型至关重要的人物是苏亚雷斯(Adolfo Suarez)首相,他是一个年轻官僚,愿意和旧政权的反对者达成妥协,又能平衡保守派的政治压力。不用说,旧政权反对者能保持向前看的姿态对西班牙的和平转型同样意义非凡。苏亚雷斯和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达成谅解,西共同意接受西班牙国旗和王室,苏亚雷斯同意西共合法化。[37]同时,苏亚雷斯也和加泰罗尼亚流亡政府主席特拉德拉(Josep Tarradellas)达成一致,迅速重建了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当然,在转型初期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的权限并不明确,还有待后来的宪法加以厘清。[38]在转型时代,加泰罗尼亚政治家扮演了西班牙左右翼政治力量的调人。可以说,没有加泰罗尼亚等地方势力的参与就没有西班牙1978年宪法的诞生。这部宪法也扎扎实实地反映了加泰罗尼亚等地方势力的政治诉求,规定了西班牙的省市等基层政权可以基于历史和文化组成“自治区”,自治区得制定“自治条例”并建立自治政府。西班牙宪法规定了一个组建自治区政权的过程,但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和加利西亚这三处在佛朗哥时代前已经拥有自治条例,系所谓“固有民族”(historic nationalities),可以迅速成立地方自治政府。“固有民族”概念的发明乃是西班牙宪法对加泰罗尼亚民族独特地位最大限度的承认。

但自西班牙宪法颁布以来,加泰罗尼亚和西班牙中央政府的关系也并非波澜不惊。最大的问题是,除了三个“固有民族”以外,其它自治区也慢慢建立起来。特别是安达卢西亚、阿拉贡和瓦伦西亚这三处,也颇为有力地主张类似于“固有民族”的地位。回顾历史,毕竟这三处也曾有和卡斯第利亚并驾齐驱的自主政权。西班牙宪法本身十分强调地区之间的平衡,所以几乎是有意的,西班牙中央政府一直希望各自治区的权力能够相当。而“固有民族”自然希望保持自己的独特性,结果就变成了一个龟兔赛跑的游戏。一旦“固有民族”得到和确认了某项权力,其它自治区就要赶上,于是“固有民族”再去争取新的权力,如此这般。[39]加泰罗尼亚破釜沉舟的举动是在2006年以公民投票的方式确认了新的自治条例。加泰罗尼亚2006年《自治条例》(Estatuto de autonomía de Catalu?a)在序言中提到加泰罗尼亚是一个“那逊”(nation)。在正文中,它还强调加泰罗尼亚高等法院是加泰罗尼亚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院,规定加泰罗尼亚语应成为教学语言。这一条例的合宪性立刻遭到质疑。西班牙宪法法院在2010年6月终于做出裁决。判词可以两面解读:一方面在加泰罗尼亚自治条例的200多条规定中只有14条最后被宣布违宪;另一方面,西班牙宪法法院裁决加泰罗尼亚语在政府和媒体不能具有优越地位,至于加泰罗尼亚为一个“那逊”的表述也只有宣示意义而非法律意义。

有趣的是,几乎同时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在2010年7月通过了饱受争议的禁止在自治区境内斗牛的法案。[40]尽管议员声称这一法案的通过是基于保护动物的理由,但实际上马德里和巴塞罗那都能体会到加泰罗尼亚议会是以此反抗以斗牛为标识和荣耀的卡斯第利亚文化。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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