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社会组织须“放、转、育、管”并重(3)

培育社会组织须“放、转、育、管”并重(3)

培育社会组织是社会体制创新的综合系统工程

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是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离不开法制政策的配套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从党委政府工作层面来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方向、明确目标、科学谋划、整体推进。

坚持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及其阶段性要求,研究制定社会管理体制和组织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重点和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筹划,把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从部门的业务工作转换为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从零散的具体措施转换为体制机制的整体构建,从局部的单项探索转换为统筹协同的全面推进。当前,尤其要加强社会组织法制建设,抓紧修订出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个管理条例,推动行业协会等单项立法,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总之,要把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强规划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构建政策体系、提供法制保障。

坚持理念先行、深化共识。解决思想和认识问题,是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首要前提。长期以来,老百姓习惯了有事找政府,对“社会自组织”的作用认同度低。领导干部对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也存在思想认识和知识准备不足。为此,要认真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对社会的舆论宣传工作,普及社会知识,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认知水平,更加自觉地站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巩固执政基础、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

坚持试点突破、有序推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方向要坚定,步子要扎实,要坚持试点突破、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对一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涉及全局性的改革举措,可以通过试点先行,在某些单项改革方面求突破,也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办法,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统筹研究和制定各项社会改革举措。要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种类、特点和作用,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要着力按市场化原则改革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支持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和规范科、教、文、卫、体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坚持创新体制、强化保障。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有力保证。适应“五位一体”总布局的要求,设立专门办事机构,从组织体制上统筹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深入研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政策体系,在更广泛领域与社会组织建立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等扶持举措,着力解决困扰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以规范行为为重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以科学管理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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