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富优先为导向破题收入分配改革,为广大中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条件
在贫富差距尚未明显改变的情况下,即使城乡居民收入整体翻番的目标实现了,也并不能保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倍增。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尽快扭转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为广大中低收入者向上流动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尽快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居民收入倍增不是现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下的倍增,而是向城乡居民倾斜、向劳动者报酬倾斜条件下的倍增。例如: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同步并略快于GDP增长;加快建立工资谈判协商机制,确保劳动者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使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目前大约40%提高到50%左右;确定缩小城乡差距的约束性指标,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11年的3.13:1下降到2020年的2.8:1以内。
以制度公平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虽然过去几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重要的历史性进展,但由于某些制度安排的不公平,使城乡、不同群体间公共资源配置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失衡,由此加大了中低收入群体在住房、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负担,他们的实际生活质量很难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并由此拉大了实际收入差距。这说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过程中保障中低收入者的权益,已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公益性为目标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能否适应全社会公益性的需求推进战略性调整,对于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建议:把一部分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投入到公共产品领域,由此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福利水平;提高国有资本的收租分红比例,这会明显缓解公共产品短缺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调节垄断行业过高收入,明显缩小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建立全口径的财政预算体系,尤其是涵盖国有企业的资源使用租金和利润分红,从制度上确保国有资本的公益性。
加快推进结构性减税。推行结构性减税是打破制度性约束、藏富于民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未来几年的重点是:降低中小企业税负,为提高劳动者报酬创造条件;全面推行服务业税制由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切实减轻服务业的税负,使在服务业就业的白领阶层尽快成为中等收入者;在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同时,同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
建立公开、透明的收入分配基础制度
良好的收入分配秩序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本保障,也是中等收入者认同感逐步增强的重要条件。在灰色收入较为普遍、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分配不公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一特定背景下,要使工薪阶层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普遍认同自己的经济社会地位,迫切要求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理顺利益关系,形成公正有序的分配秩序。
以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政府预算公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客观上要求建设低成本的廉洁政府,这对财政预算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说,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推进全口径财政预算公开的条件已经成熟。
以官员财产公开为重点,逐步形成覆盖全民的财产申报制度。当前,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已成为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成为解决机制性寻租腐败、提振社会信心的重大举措。
建立公职人员的收入、财产动态监察制度。对公职人员进行收入和财产监督是杜绝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关键所在。建议在推行阳光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加快设计建立公职人员的收入、财产监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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