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849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7819件次。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17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4636件次。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0656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5992件、再审检察建议45823件。

六、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渎职侵权检察、基层建设、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并报告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经常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改革。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七、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持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大规模推进全员分类培训,集中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41.4万人次。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颁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规范检察人员日常交往行为。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基层,改进基层检察人员招录方式,缓解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员流失等问题。高度重视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促进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检察工作加快发展。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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