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除了要继续坚持抓好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传统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工作外,还要加大“城市矿山、城市油田、城市森林”等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加大农业和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力度;加强交通、流通等服务行业和餐饮消费领域的循环经济建设。
——流程工业领域。主要包括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传统流程工业中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链接技术等。
——制造与再制造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制造、装备制造、汽车等交通工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中产品的生态设计、节约制造、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等。
——回收利用领域。主要包括以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等为代表的“城市矿山”、以废旧塑料、废旧橡胶为代表的“城市油田”,以废旧纸张、废旧家具为代表的“城市森林”及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回收利用等。
——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提高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有条件地发展地热、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并扩大其应用范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土地、水、气、林等节约利用与污染防控等。
——建筑领域。主要包括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型建筑的生态设计、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与能源、环境的系统协调问题。
——交通领域。主要包括交通节能、降低交通污染、绿色智能体系设计、新能源汽车。
——消费领域。主要包括培养绿色消费意识,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形成绿色消费模式。
深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除了明确思路和重点领域外,还需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如:
——经济利益驱动机制。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微观主体。只有当循环经济能给企业带来实际利益(如降低成本或增加收益)时,企业才有足够的动力去发展循环经济。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根本动力。因而,需要政府通过多种政策进行协调,而不只是通过简单的外部命令,才能使企业具有足够的利益动机去发展循环经济。
——社会需求拉动机制。循环经济的社会需求主要包括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需求和以公众成员为代表的个体需求。从公共层面上讲,政府作为代表公众利益的组织,有责任、有义务、也有动力去倡导和实施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有益于环境的经济行为;从个体层面上讲,公众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已逐渐成为一种自发和自觉的行动,要求产品更优质、更安全、更环保,这些均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了拉动作用。
——技术进步推动机制。循环经济的三条基本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在实践中得以贯彻,均离不开技术进步的支撑。因为只有通过技术进步,改进工艺,再造流程,合理布局企业和产业,才可能减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及其对环境的污染,从而达到循环经济的基本目标。
——政府支持促进机制。由于循环经济涉及面广,公益性强,影响巨大而深远,从观念到习惯和行为,从生产到流通和消费,从个人到企业和社会,都将与循环经济发生各种各样、或疏或密的关系,因此交易成本很高。政府介入可以显著降低这种交易费用,从而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这就是政府支持的促进机制。
动力机制不是自生自发的,需要一个不断培育和优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责无旁贷。政府一般应从政策引导、制度约束、监督管理等方面去营造适当的动力机制;企业则应该从塑造共同愿景,追求长远目标、担负社会责任等方面去培育相应的动力机制。
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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