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借车”比公车私用更加腐败

官员“借车”比公车私用更加腐败

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各地强力推进落实。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官场上下,一个明显的共识是,公车不敢随便私用了。

公车私用现象大为减少,高档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门前的公车,特别是制式公用车辆很少看到。但另一种比公车私用更加可怕的现象却在悄悄流行起来。

中国有句俗语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车不能用了,官员们节假日因私出行怎么办?廉洁的人乘公交,打出租,但有的官员形成了以权谋私的习惯,一下子改不过来,他们总不愿意掏自己腰包,于是便想出了另外一条规避之道,那就是“借车”。借企业或私人的车辆,这样谁管得上呢?反而可以堂而皇之更加大胆了!有的官员甚至明目张胆地说,难道我借车使用一下都不行吗?有个别公务官员员甚至以明示或暗示形式向说情者和当事人借用车辆,此种行为严重违反相关廉政规定。

这样的借,一般是向有一定业务联系或管理与被管理地位关系的对象提出,被借单位或个人敢不满口答应吗?

一位国企司机道出了其中玄机:中央大刹公车私用之风后,逢节假日或周末,政府部门的公车虽然入库了,但企业的公车和企业老板的私车跑得更快了,烧的油更多了。有些车官员长期用着,但买车养车的却是企业。

官员向企业、个体户乃至下级单位“借车”的现象,由来已久。遏制公车私用之风后,这种变相的用车腐败更加厉害。“借用人”不付租金,“出借人”不但要提供专职司机,还要负担车子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依法严格界定的话,这种行为就是行贿受贿。此一现象比公车私用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企业或个人为何愿意帮助官员规避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仔细分析,一是慑于地方官员的威权,不敢不从;二是“互惠互利”,官员图享受,企业想“傍官”,一拍即合,各得其利。三是双方有各种形式的依附关系。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无偿借用别人的财物,而又不支付费用,一些官员自然会以另外的形式“投桃报李”,通过其它方式让被借人获得额外的利益。这是一种更加隐蔽的官场新腐败,值得各级纪检部门警惕。

如何堵住这种公开规避八项规定的漏洞?首先要制度先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尽快出台禁止各级官员向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企业主借用车辆的规定,要针对各种出借形式作出详细的列举式禁令。其次要法律跟进。建立立法和司法机关加大对规避八项规定的官场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长期借用企业车辆或名为企业车辆实为政府出资形式的变相腐败以贪污或行贿受贿论处。最后要严厉打击。借车规避公车私用,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公然挑战,属明知故犯,一经查实,应当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中的“制度”既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备,也包括科学、有效的制度执行,以及公开、透明、可监督的执行过程,这些环节缺一不可。

官员借车比公车私用更加腐败,希望这一正在蔓延的不正之风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汶金让)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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