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不能止步于“中国式治理”

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不能止步于“中国式治理”

2012年10月至今,全国各地相继开始集中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多地均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开展得如火如荼。各地主管部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纷纷出奇招,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浙江自3月1日起“20天罚8千起中国式过马路”、“杭州采用现场曝光方式升级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南京自4月7日起“1天罚882起中国式过马路”、“南京闯红灯者或被通报单位,与其奖金评比挂钩”,成都自4月15日起“首日效果明显,但认定‘带头大哥’引争议”……

与此同时,各地民众也有各自的对策,整治过程中出现了种种怪相:“遇罚直接说没钱”、“多人不服打交警”、“罚款不如罚做义工”、“被罚后继续闯红灯,还反问民警:罚都罚了,你还管我”、“交警劝诫大妈绕行几百米,不要横穿马路。大妈回复: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

鉴于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令笔者担忧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变成只保持三分钟热度的“中国式治理”。整治之路任重道远,需要长期努力,不能被当前遇到的众生相吓倒,不能止步于“中国式治理”,而应建立一套适合于各地整治具体情况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下去,才能“斩草除根”。笔者以为可以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一套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长效机制。

一是全方位提高民众素质。近段时间全国各地的整治力度之大反映了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决心。但总体整治效果不明显、整治手段很无奈,民众有怨气、不配合,凸显了民众规则意识的淡薄。笔者认为提高素质的关键是要根植全民“闯红灯有害”的共识,通过曝光、罚款等手段让民众树立羞耻感、畏惧感、道德感,这样才能从民众内心深处将“中国式过马路”这个痼疾的病根除去。同时,笔者认为,提高素质的对象不应只局限于过马路者,而应该是所有民众,包括开车者,如遇过马路到一半红灯开亮,开车者完全有理由让行(特别是弱势群体),而不是谩骂和强行,给交通添堵。

二是进一步优化交通设计。反思我国的交通设计,就交通信号灯而言,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有的绿灯时间太短,有的斑马线附近根本没有信号灯,有的地方人行道交通信号灯存在空档(即偶尔会出现红绿灯转换空档太长导致行人无所适从的情况),给过马路民众造成“车若不过则该行人过的错觉”。联系2013年的新交规,不难看出,完善交通标志、优化信号灯设置等举措势在必行。就道路设计而言,一些地方存在车多天桥少或者根本没有天桥,造成过马路非常不方便,这就要求政府从城市道路规划的角度多考虑民众需求,可以采取增加隔离护栏等举措来进行综合整治。

三是着力于常态机制建设。日前,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在各地均出现了“对行人的违法行为没有约束机制,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的局面。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一味停留在罚款和说服教育上,而应该探讨出一套合理的机制(比如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属违法”等条款直接纳入新交规),让整治制度化、常态化,让民众受罚有据、教育有源。

笔者认为,光靠“飓风”式的整治不能治本,可能让民众更添了质疑;若整治能让民众感觉微风拂面,便再好不过了。希望各地或者多地一起讨论出适合各地的治理良方,这样才能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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