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认真治理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赢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支持,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科学制度:编织无缝隙的“权力笼子”
依靠科学制度推进发展、优化管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设,是党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党执政条件下有效防治腐败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形成一个无缝隙的笼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初步形成了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体系。但是,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看,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当前最重要的有三点:一是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目前,我们还缺少一部权威的国家反腐败法律,这显然不利于防治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结合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完善能够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保证廉洁干部顺利成长的干部人事制度、能够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司法体制等。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必须是透明的、可以监督的。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公开和监督应该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尤其在领导层,应针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容易违纪违法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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