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透视节假日高速免收费(3)

【案例】透视节假日高速免收费(3)

【启示与思考】

高速公路大多是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许可,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并取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其收费行为是合法的。那么,国务院、交通部用文件规定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免予收费,企业一定会受到损失,那么如何去弥补企业的损失呢,相信企业绝不会这样被做公益。

很多人会说,高速公路企业仗着垄断赚得盆满钵满,收费员工资高得离谱,许多道路早就过了收费期仍然照收不误,高收费抬高了整个运输成本,影响到了CPI,老百姓怨声连天,要他们国庆期间短暂免费一下,有什么不对?这正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高速公路的这些乱象都存在,行政治理难辞其咎,但政府不想如何通过改善施政、加强监管来解决这些问题,却寄望于通过行政干预推出“国庆免费”政策来平息老百姓的怨气。国庆之后呢?高收费依然,超期收费依然,运输成本也依然。

那么,如果由政府出钱对拥有高速公路的企业进行补偿,是不是一种最佳的方式。

如果这样,政府可以让车主凭国庆期间缴纳的高速费票据向政府报销。当然,这个方案的行政成本会非常高。为了简便化,政府可以与高速公路产权人协商,由政府向产权人付费,把国庆这几天高速公路的使用权买下来,然后提供给车主免费使用。

这个方案与目前政府推出的方案再加上给企业的补偿是一样吗?两者有着天壤之别,体现了不同的执政理念。这个方案是政府首先承认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政府希望为车主提供免费服务,就要先向产权人购买服务,这是政府凭经济手段向车主提供福利。而政府的方案则是用行政权力干预决定高速公路什么时候收费,什么时候不收费,然后再考虑向产权人补贴。更何况国务院批转的方案和交通部的通知在文件里并没有提到对企业的损失进行补偿。

政府对高速公路产权人进行补贴,其合法性也仍然被质疑。政府的钱来自于税收,用纳税人的钱为有车族的国庆欢乐假期提供补贴,合理性又在哪里?

社会存在对高速收费不合理的不满,短短几天的让利,是对民意的些许回应,但更为核心的还是尽快整治高速路乱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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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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