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要学会向社会放权

“大部制”要学会向社会放权

只有社会和民间组织的成熟,才能避免政府繁殖式的扩张,通过利用社会的自我服务能力,弥补政府机构在资金、人员、技术与服务上的不足。

大部制改革

最近对于大部制改革的讨论很多,有的认为是机构裁撤,有的认为重在调整职能。这些观点都有道理,调整职能、向社会放权是目的,但也需通过机构的裁撤来完成。只有让政府职能顺应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确定了哪些职能该放、哪些职能需转,大部制改革才能取得成效。否则,极易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现代政府的本质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只有在为民众提供了优质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时,才能证明它的价值所在。大部制改革的难点,是要打破旧有的政府利益格局,让错综复杂的、纠葛着各种利益关系的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所以大部制改革,首先要对政府确权与确利。确权就是要以法律和制度来明确和限制政府与公务员的权力,明确界定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的边界,把政府行为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避免让政府与公务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其次是确利,就是明确政府利益的所在,使政府的自利性受到制度的约束与限制,让政府的各种收益与开支都公开化、透明化。

另外,改进民意表达机制,增加民众的政治参与空间,对大部制改革同样重要。现代民主社会,民众的表达渠道越通畅,民众参与政治的方式越广泛,政府治理的成本就会越低。

可以说大部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实现“小政府”的治理模式。政府通过授权或分权,不仅变得更为灵活,还能更快速地对民众的需求作出反应,效率也会更高。政府应借鉴民营部门的管理经验,把庞大的行政部门分化出一些半自主的执行机构,把决策与执行分开。通过在公共服务中引入竞争,来慢慢改变公共治理的垄断性,让更多的民间组织与市场化的公司,有机会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

随着现代化进程,公共服务的领域日益扩大,公共事务的复杂程度已超出政府所能承受的范围。所以,大部制改革应被视为一种双向的进程,改革的同时要推动民间组织的发展。只有社会和民间组织的成熟,才能避免政府繁殖式的扩张,通过利用社会的自我服务能力,弥补政府机构在资金、人员、技术与服务上的不足。政府拟定公共服务的标准,通过平等合作、缔结合同,由民间组织去实现具体的服务内容与目标,通过第三方评估,最终政府核准和付费完成公共管理责任。这是现代公共管理一个常规模式。很多国家的经验表明,民间组织相比起政府来,在提供公共服务中专业性会更强、开支也更少。

只有当政府与社会及民众,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大部制改革与社会自治模式才可能真正成型。所以,我们需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待大部制改革。只有社会与民间组织的成熟,才能在资源配置、自治管理、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方面得到整体改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转变,从权责分离的政府向确权确利的责任政府的转变。大部制改革的本质,就是要形成政府、民间组织、社会三方共同受益的公共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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