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恐怖的“卖肾车间”谁之过 何时止(3)

【案例】恐怖的“卖肾车间”谁之过 何时止(3)

案件始发引人深思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在我国已不止一例,我们从新闻报道中看到,赚黑心钱的商人很多,但大多数出卖人体器官的人是因为家庭平困或为救助亲人,但为了买IPHONE手机而卖肾这一行为实在让人不能理解,也实在是引人深思,是我们的社会观变了?我们的虚荣心已凌驾于身体健康至上?在此,我们希望大家都能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为了虚荣心等危害自己的身体,让罪犯有机可乘。

听了都觉得“肾疼”,杭州特大卖肾案宣判

2013年4月23日,江干法院对曾轰动一时的“卖肾买苹果”案作出判决:主犯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其余8人先后被判处1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卖了自己肾后,发现这行“有利可图”

这是一起听了都会觉得“肾疼”的案子——

网友@耒牯子谢良兵发微博:“杭州有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位于江干区临丁路和天都路交接的长睦锦苑里,从外表看一片祥和,但谁都没想到,里面住着一群急切希望卖掉自己肾脏的年轻人。”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确认这是一起特大地下卖肾组织团伙。警方解救出28名肾源供体,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被解救的28人中大多都是年轻小伙,有的是因为欠债需要还,有的是嫌打工赚钱太慢,有的居然仅仅是想买一只苹果iPhone手机……

2013年2月,这9名嫌疑人在江干法院接受公开审理。

这9人都是年轻得能掐得出水的85后、90后,令人惊叹的是,这9人中有6人都曾卖掉自己一个肾!也就是说,曾经他们也是受害者。

主犯吕卿1986年生,是浙江新昌人。他卖肾的原因是“因为欠债”。他回忆说,2011年5月通过网络卖的,“手术是在长沙做的,当时蒙着头蒙着眼睛进去。原本中间人承诺卖一个肾可以给4万,但最后只给了3万。”这让吕卿萌发意念:卖肾中介似乎很有利可图。

法庭上,他们说出了“卖肾中介”的作案流程:

1.先在网上发布招募卖肾信息,有意者看到后联系并商谈价格;

2.谈好价钱的卖肾者来到杭州,被中介工作人员带去体检和做配型,然后等待买家;

3.买家联系妥当后,吕卿便派人带着卖肾者去买主所在城市进行手术交易。

一个健康的肾脏,卖肾者只能得到2万-4万元,这之后的养伤医治费用还得自己出;但是,一个肾脏最终出价却能高到20万-50万不等,这其中的巨大差价显然都被中介拿走了。这就是9人中有好几个在吕卿手里卖掉肾脏后又回到杭州跟着他一起干的原因。

卖掉一个肾后,身体会有什么不良反应吗?

吕卿表示,卖肾后不能干重体力活,很容易累。

审理此案的法官也说,卖肾后的小伙子们一开始都认为自己年轻,摘个肾没什么大不了,但后来他们均出现不良反应,有的人容易疲劳、夜间出虚汗,还有的引发了更为严重的病症。

至案发时,吕某已组织10余名供体摘除肾脏并出卖,短短半年仅他一个人就获利16万余元。

【网友评论】

@珠江正言:一方面利用了少年年少无知,一方面利用了少年的穷困,黑中介乘人之穷赚黑心钱,太不人道。

@决明子茶:黑中介泛滥,地下器官交易不绝,不惜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把他人当做赚钱牟利的工具,这拷问的不仅是个人良心的问题,更拷问社会的良心。

@萍在江湖:卖肾交易的黑色利益链条中,除了黑中介之外,黑医院、黑医生必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为什么某些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败坏至此,人性沦落至此?这到底是体制使然、利益使然、还是人性使然?

@姚笛子:对那些伤天害理的“黑中介”,以及为了利益忘了基本职业道德的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应该予以严惩,并追究刑事责任。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量刑力度。现在一些“地下”的器官买卖的丑恶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与相关惩罚力度不大和监管缺失有重要关系,相关部门应该适时作出调整。

@这就是饼干:打击器官黑市,应该进行多渠道拦截。该案中受害人就是通过网络看到卖肾广告,所以相关部门利用新技术手段对违法广告及信息进行拦截,对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发布各种形式违法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渠道上截断器官买卖的发财路,相关的运营商也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配合,不能任由这些黑心广告大行其道而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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