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优化”改革不是装旧酒还是新酒的问题(2)

“增量优化”改革不是装旧酒还是新酒的问题(2)

第三,扩大简政放权幅度,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方案》提出更具体的简政放权要求,“减少和下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等”。通过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减少不必要的政府行为,以方便有效为原则,更大幅度地下放权力,实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效率的真正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不管了,而是通过加强相应监督,简化办事程序,发挥地方的积极自主权,是对政府管理流程的一种再造与提升行为。

可见,新一轮机构改革呈现出稳步推进的“增量优化”态势,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是在“存量”基础上有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场“增量优化”改革。实际上,在此基础上,也正在酝酿一场新的对“存量”不断优化的改革,即所谓的“动力效应”。换句话说,这将是今后政府机构改革的趋势所在。简单地将其看成是新瓶装旧酒还是新酒,极易混淆机构改革的实质。

深化“增量优化”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 知》(以 下 简 称《任 务 分工》),对任务分工做出了精细化的责任部署和时间安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用 3至 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显然,中央政府对这轮机构改革绝不是口号式的“标新立异”,而是抱着坚定务实的改革决心。

“增量优化”改革还要注重“增量”与“存量”的优化协调。倘若不加注意,不仅“增量”改革效果不强,“增量”动力效应也难以启动,“存量”改革更难以向前推进。所以,在深化“增量优化”改革的过程中,以下三个问题应当值得重视和研究。

第一,要正确处理大部制改革的过渡问题,不要急于求成。机构改革不仅是对部门的重组和优化,也必然是对部门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分配,更是严重关切到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与满足。机构改革的核心在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是关键所在,并非是简单的机构重组。所以,在大部制改革的过渡时期,能整合的先整合,需要过渡理顺的逐步推进,切忌大刀阔斧的贸然前进,防止“草草整合”出现缺位、错位现象,反而损害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改革的实际效果。

第二,要保持中央和地方政府改革的衔接,警惕流于形式。在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是上下对应关系,便于中央统一领导。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地方政府要适时跟进,保持机构衔接与政令畅通。地方政府的改革既要有原则,又要讲灵活,但这不能成为地方机构改革流于形式的“便车”。中央编办应当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加强把关地方机构设置数量和人员编制,切实督察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情况,警惕“换汤不换药”的敷衍响应的改革行为。

第三,要着力加强机构改革配套制度建设,防止跟进不足。机构改革不仅是硬件上的组织结构优化,还需要在软件上跟进配套制度建设,否则改革的动力和耐力就会大大减弱。《方案》明确要求,要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并完善依法行政和监督制度,建设法治政府。评判改革实效不单单要看机构优化是否到位,还要看配套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只有在硬件和软件双重配套建设健全的情况下,“增量优化”改革才能向前迈出坚实的一步。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