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转变职能 人民才能

政府如何转变职能 人民才能"满意"?

“机构改革之后,部长、省长、市长们的权力会缩小吗?”互联网上,一位网友的发问引来众多讨论。

衡量“简政放权”的实效,不能仅看“谁的权力在扩大、谁的权力在缩小”,还要看政府的职能角色是否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

李克强总理在13日召开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新一轮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大幕已经拉开。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大幅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切实加强宏观管理,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意志,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各部门、各级政府是新的考验和挑战。“简政放权”后政府如何更好地服务?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群体怎样顺应这种转变?新华网与多位专家展开了对话。

职能转变,政府要守信、守宪、守限

新华网记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要用3至5年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李克强指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经济领域简政放权的同时,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责必须加强。

那么,什么样的政府才是让人民满意的政府呢?从民生视角看,这一轮机构改革与老百姓有哪些直接关联?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让人民满意,这也是我们改革的最终目标。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是建设一个以民众为中心的政府,而不是以政府自身为中心的政府。换句话说,“政府要围绕民众转,而不能让民众围着政府转。”

另外,实行“大部制”治理结构,也绝不是部门越大越好,更不是政府机构设置越少越好,而是要相对集中,尽量减少政出多门、多头管理。

就中国的实际状况来看,政府部门设置要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但同样不是机构越少越好、部门越大越好。从国际社会的经验看,一个国家的政府规模与其承担的公共事务职责相适应,并能够实现公共治理的高效、民众满意,就是一个好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十八大提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和内涵,是与国际社会公共治理基本价值取向相一致的。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李克强在会议上指出,政府履行职能必须依靠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首先,政府要守信。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政府失信是对市场经济最大的伤害,政府守信就是按照已制定好的法律来进行管理和服务,这是避免政府失信的基本要求。其次,政府要守宪。市场经济以统一的市场为基础,国务院及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实际上是遵守以宪法为最高权威的统一法律体系,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统一市场基础。再次,政府要守限。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既指政府活动有法律依据,又指政府活动受到法律的限制。市场经济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就要有自限意识,随时克服干涉市场的冲动,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也可以说是对政府“有所不为”的要求。现代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又要求政府在与社会的关系上“有所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包办社会事务,而是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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