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账本”怎样让百姓读得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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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专家认为,如果想彻底改变地方财政“寅吃卯粮”,改变“土地财政”,就必须要尽快启动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格局。

3.税改新政“张弓搭箭”

加减法:税改“抓手”在哪?

“‘营改增’让我们小微企业受益匪浅。”谈及“营改增”,创业两年多的安徽合肥海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程华喜形于色,这项改革不仅让她的公司税负减少了40%以上,同时下游企业税负也得以降低。“粗略估计,公司一年可省6万元以上。”

自今年8月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财政部预计全部推开“营改增”后全年可减税约两三千亿元。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其征税的最大特点是能克服重复征税。”白景明说,优化税制结构、总体上减轻税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大方向。

“由于财税体制可以延伸到政府职能的各个层面,甚至可以牵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因此‘营改增’已经点燃了新一轮中国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营改增”已开始在诸多领域凸显“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张力。

首先,“营改增”打破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的既有平衡。在全面实施“营改增”时,调整和优化现行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势必将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高培勇看来,“分税制财政体制正面临挑战。”他预计,最迟至“十二五”结束,作为现实地方政府几乎唯一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就要被全部纳入增值税框架体系,“由此肯定会催生重建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的要求”。

其次,“营改增”改变了现行国税和地税的业务分工。同时,伴随“营改增”的持续推进,整个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整个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行政关系的重新界定和调整,肯定也要随之纳入议事日程。

《改革》杂志执行总编辑王佳宁指出,税改,既有加法,也有减法,未来要做好“加减法”,做好制度设计。新一轮财税改革,不仅仅囿于“营改增”,房产税、资源税、个税,甚至红利税,有的正在操作,渐次论证后有待扩大推广范围,有的已“张弓搭箭”。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税改的重要“抓手”。(本报记者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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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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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打造中部新一代信息产业基地

洛阳新区今年顺利入选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洛阳市积极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2012年,全市信息产业营业收入达40.8亿元,较上年增长37.7%。(胡文汇)

近年财税改革大事记

财政改革

集中支付2001年,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开始试点。2011年,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政府采购2002年我国颁布《政府采购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管运行机制更加透明。

预算公开2009年全国“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公布了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主要表格。2011年至今,中央各部门陆续公开部门预算。

预算管理2010年6月,财政部发文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监督将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

税制改革

农业税取消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

所得税统一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

增值税转型2009年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转型改革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

个税调整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调为3%。

营改增试点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杨亮整理)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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