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究竟“特”在哪里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究竟“特”在哪里

一、“特”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国特色究竟“特”在哪里?我认为,其基本“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种“结合”乃是史无前例的制度创新。

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市场经济这一范畴讲,有可以相通之处,其本质就是使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跟市场经济相“结合”。就经济制度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不是公有制一统天下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那里最适宜、也只能搞计划经济;也不是私有制一统天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部分是“公有制为主体”,没有这个核心部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仅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跟市场经济相结合,那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以,我在文章中曾以一简单公式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表述为:公有制主体+市场经济。

世界经济史告诉我们,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诞生、成长与发展,都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依托,以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核心,以赢利为目的,依靠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发展资本主义私人经济。历史上的市场经济都是和资本主义私有制融为一体,从来没有过与公有制结为一体的市场经济。与此相适应,西方经济学也坚持认为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认为市场经济非资本主义私有经济莫属,把二者融为一体奉为圭臬。

经济思想史也告诉我们,毋论是西方经学抑或传统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二者虽然立场对立、立论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都否认市场经济跟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的可能性,而且都把这一点奉为“信条”。20世纪30年代在西方经济学界发生过一次历时数年的社会主义大论战,当时西方经济学界主要代表人物米塞斯及哈耶克(后来均为诺奖得主)断言,只有私人企业才能构成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微观经济基础,断言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跟市场经济相结合,而只能搞计划经济,只能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与此同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断言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固有的,跟社会主义公有制水火不相容,把市场经济视为“洪水”、“猛兽”。正是邓小平同志高赡远瞩,解放思想,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与教训,毅然采取“改革开放”决策,并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针,打破来自传统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左右两个方面的同一把思想枷锁——所谓市场经济跟社会主义公有制不相容的“教条”。作为市场经济,它与历史上数百年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不同,首次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它不是与计划经济而是首次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领导着十几亿华夏儿女,在神州大地上探索着“摸着石头过河”,开始了把社会主义公有制跟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历史性长征。所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无疑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基本、最本质的“特色”。

的确,传统的公有制一统天下的社会主义经济确与市场经济难以相容。究竟“难”在何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的企业都掌握在私人手里,政府作为政治实体,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而我国政府不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两种身份和两种职能,这种体制是我国建国之初从前苏联那里学来的,政府以国家名义对国有企业实现政府所有制,而且一统天下。不仅非经营性、非竞争性国企为政府所统辖,而且本该由国家经济实体所统辖、按赢利原则经营的经营性、竞争性国企也归政府所统辖。结果经济服从于政治,赢利原则(成本—收益原则)被财政原则(无偿征收、无偿支付)所取代,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被计划化和行政手段所取代,大家都争吃财政“大锅饭”,形成制度性的“投资饥饿症”(见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所著《短缺经济》),企业没有独立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丧失了经济活力。这种企业,根本不可能构成市场经济所必须的微观基础。因为,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都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经济范畴。企业之所以能充当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决不是因为它是基层(或基本)生产经营单位,而是因为它有经济“灵魂”或“生命线”,即它有自主的经济行为和独立的经济利益;只要有了这个“经济灵魂”或“经济生命线”,才会有“成本—收益”这根中枢神经,才会有内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所有微观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竞争规律、边际规律等)才起作用。私人企业有这个“经济灵魂”或“经济生命线”,所以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政企不分”却扼杀了国企的“经济生命线”和“中枢神经”,使公有制的国有企业不可能成为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微观基础”,使公有制难以跟市场经济相结合。所以,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主体的公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关键在于能否把国企改革成公有制基础上自主经营的企业,成为市场经济必需的“微观经济基础”。改革国企,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得以跟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结合点”。

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不仅正确认清了公有制之所有制无法跟市场经济难以“结合”的“难点”,更重要的是找到了二者可以结合的“结合点”——改革国有企业,把国企改革成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公有制基础上塑造市场经济须臾不可缺的“微观经济基础”;不仅如此,还找到“结合”之路——“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后又进一步明确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循此则可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扩张、自我约束”的职能和机制,从而在公有制基础上把国有企业建设成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微观经济基础”。这是改革国企、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唯一可行的道路,其间最紧要的关键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这样,便可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跟市场经济相结合,实现前无古人的制度创新。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