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十年 公共治理体系变革(3)

“非典”十年 公共治理体系变革(3)

首先,必须下大气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相互结合的新时期公共治理体系。2013年,我国第7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首次在“政府—市场—社会”这样一个更加宏观的国家公共治理层面来考虑政府的职能转变,把政府的行政职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以及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而不仅仅是围绕着政府自身来谈政府改革。这种整体设计的思路符合国际公共管理改革的大趋势,也符合中国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的定位及其互动关系,推动政府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发展型政府到规制型政府、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

其次,要加快制度转轨以适应规制型政府的建设。新一轮机构改革的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削弱,相反还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规制方面的权力。最近连续发生的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加强监管规制,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局面,保证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与秩序共进。但目前中国的各类监管体系仍具有碎片化特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治理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从体制机制的根本上去考虑如何构建完善的社会监管体系。规制机构只是作为一般政府行政部门来设立,甚至有的把规制部门和发展部门放在同一个机构下。规制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远远不能满足规制的要求。可以说,我国能否成功实现从速度型发展到规制型发展的转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应的制度转轨能否成功。规制型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的监管职能发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制部门的特殊定位与使命、赋予其相应的人力与财力资源,是完善中国现代规制体系的一个起点。

再次,提升参与全球公共事务治理的能力刻不容缓。全球治理突破了以国别为基础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酝酿着新的国际秩序,最终会从模糊的全球层面内化到清晰的国家层面,具体化为各国的内政措施和本土上的跨国合作。与此同时,中国自身的发展也与国际形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全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也越来越成为中国发展的挑战。虽然全球治理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政治化的因素,但是大部分国际组织以问题为导向,依靠全球网络、专家系统和专业数据库,通过大规模的联合作业,在知识整合和发展的基础上构建政策。中国必须辨别政治性取向和专业化取向的区别,加快学习和适应全球治理的步伐,熟练掌握国际组织和多边主义的运行机制,借助各种治理平台为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全球合作的基础上形成及时而有效的政策应对机制,主动参与治理规则的制定,在全球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