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限”治污治堵 行政强制有无法律边界

以“限”治污治堵 行政强制有无法律边界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 近日,多地拟出台新政,对部分机动车进行限行……层出不穷的“限字令”是否是治污、治堵的“万能药”?地方是否有权“以限治污”“以限治堵”?治疗“城市病”是否还有更好“药方”?

多地新政拟以限治污治堵

作为中国雾霾严重的城市之一,石家庄市于近日印发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石家庄计划5年内淘汰全部黄标车,并提出了控制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的初步建议方案。

根据该建议方案,拟自2014年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该方案提出,自2013年开始,石家庄市每年新增机动车控制在10万辆以内;自2015年起,每年小客车增量配额为9万辆,按照每月7500辆进行配置。

该项政策经过媒体报道引发争议,虽然石家庄市政府已经在其官方网站澄清说:“河北石家庄市限车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并再次声明“市交管局提出了控制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的初步建议方案……方案的付诸实施还需要充分论证和广泛听证。”但是,关于石家庄该不该实行单双号限行的讨论却没有停止。

同样在近日引发争议的,还有14日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建设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四部门召开媒体恳谈会,就浙江拟规定城市有权对小汽车限行限停控牌一事听取媒体和社会人士的意见。

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全文登载的《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根据城市的交通状况和建设预期等因素,可以根据权限对小汽车等车辆采取限行、限停、提高停车收费、新增牌照额度控制等具体措施。”而对于“增加收取的收入,应当全部上缴本级财政,用于发展公共交通”……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