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骑车拖狗,致其口吐血沫四肢流血死亡。(6月18日《钱江晚报》)。这一事件立即引来公众的一片斥责之声。此类残暴行径,注定会引起大多数人的愤慨。联想到近来发生的多起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其中显现的暴戾之气,值得高度警惕。
延安城管“跳脚踩头”、济源市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等,都折射出一些人很不理智的极端情绪。这种暴戾之气,尤其是所产生的发酵作用,不容小视。它对社会风气、社会稳定以及人们健康生活方式的破坏作用是很大的。
不可否认,在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因而矛盾和冲突多发,且呈现社会矛盾触点多、燃点低的特点。往往一件看似很一般的小事,就有可能酿成“大事件”。比如济源事件,不过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可由于肇事者态度恶劣地与被撞者母亲发生争执,并出言不逊,引起了围观者的不满,继而将肇事车辆掀翻,并引发砸、烧。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处置后,方得以平息。
今天的中国,已进入到越来越成熟的阶段,自信心得到了空前的增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们的心态应该更加豁达和宽容,而不应该一激就跳,一点就着,甚至没事找事地寻求发泄。陈水总式的人或事,在任何社会都会有,但绝对是个案,尤其在努力实现中国梦的当下,暴戾之气绝不应该、也不会是主流。
但在现实语境中,确实发生了不少这样的事,虽然与中国之大相比,这些事不成比例,做过度解读和无限放大,那就叫不客观或别有用心。可也绝对不能视而不见或不以为然。因为这类事件所折射的部分社会成员心态和起到的负面作用,是必须认真对待和消弭的。
认真分析一下,之所以作为现代社会一种常态的交通事故、城管执法等小事件,会引发当事人和部分公众的不理智行为,显现出一种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暴戾之气,恐怕与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境遇和怨气的积累有关。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下,让每个人都称心如意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当下,欲望、诱惑都很多,一旦满足与实现的路径不顺畅,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阻碍了上升通道而又得不到及时舒缓,就很容易产生不满甚至是怨恨。就有可能一件平常事,因为碰到“着火点”而成为爆炸的出口。而一些怀有同样情绪的人往往也会“众人拾柴火焰高”地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让事情越闹越大,以至产生闹事者都意想不到的后果。
因此,要千方百计地为民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民生方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建立起了解他们企盼的顺畅管道和表达意愿的平台;为普通百姓创造和提供公平、公正的上升途径……当然,公众也要有理性的心态,不能抱有不切实际的期盼搞“闹而优则仕”,更不能诉诸暴力,只有官民良性互动,方可实现社会和谐,消弭暴戾之气,最大限度地防止种种矛盾、冲突的发生,从而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消除和减少阻碍、障碍,同心同德去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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