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不断加快,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有关防治腐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认识十分丰富,主要问题也分析的十分透彻,相关工作也不断深入。然而,近年来我国腐败问题越演越烈,已成为我国民众广泛调侃议论、针砭时弊的一大话题,这也进一步引发了社会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在困难面前进一步增强了惩治腐败的坚定性。新时期,如何有效地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如何突破现有的理论和实践认识,进而从根本上扭转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本文将对此进行解析和探讨。
一、对腐败的认识理解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着众多的表现形式,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背景下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意义上的腐败主要指政治腐败,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广义的腐败不仅仅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刑事犯罪,还包括了利用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行业或部门的不正之风。不论是广义认识,还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上述对腐败问题的界定,都是从腐败事件问题结果视角展开的一种理解认识,容易对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展开造成较大的局限性,正因如此,当前主流社会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内容定位为“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位一体,极大地制约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到位。
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项“管理”性质的事务,不同管理成效将直接影响着腐败现象的发生,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不能局限于“违规”这一问题,而需要强化公职人员“服务管理主体”这样一种定位认识,需要形成一种有利于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先进文化,从而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新时期我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具有明显的转型期特点,并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腐败主体中一把手腐败比重大,团伙违纪案比重大;违纪手段间接、隐蔽手段多样化,腐败问题的整体发展趋势呈现出扩大化和严重化。尽管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不断发展完善,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但目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仍然十分艰巨,不重视、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概括来看,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要求的认识高度不够
惩治和预防腐败,既是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要求,更是公职人员与其服务管理对象(即人民群众)实现良性互动的基础。新时期,需要进一步提升惩防腐败体系目标要求的高度,惩防腐败体系需要强化让公职人员更像是“服务管理主体”的文化建设。这一认识,将拓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内容,要求公职人员在管理、服务、宣传、交流互动等方面,在履行好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有助于树立良好形象、获取群众满意的自我认同感和群众鼓励,进而从根本上避免出现腐败现象。当前,我国虽然也重视民生问题,也在争取民众的认可,但更主要的还是谋求国家发展进步,争得领导满意,在此背景下,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还是围绕“争取不出腐败问题”、“惩处腐败分子”的目标开展工作,使得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难以体现出来。
2、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运转过程中实效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教育方面,各部门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教育的形式越来越多,力度也越来越大,但通过教育手段构筑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两道防线基础还不牢固,缺乏实效性。惩防教育表面应付多,触及思想少,教育方式是根据上级安排,下文件,订计划,搞应付,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知贯彻通知,教育流于形式,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导致教育效果一般,难以真正触及教育的灵魂思想。
制度上执行难,落实不严现象。领导干部重制度制订轻制度落实,制度大多停留在发发文件,做做宣传,提提要求;同时,部分制度不适应形势的需要,有些制度原则性过强,随意性过大,缺乏操作性,又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配套落实措施或实施办法。另外,制度落实过程中走样的情况较为严重。
在监督方面,由于缺少相应的机制支持,使得监督成为当前惩防腐败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惩防实践最难突破的环节,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无法监督是影响惩防监督到位的三大困扰,具体表现在:一是党内监督难。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普通存在顾虑太多,认为一把手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不敢监督,使党内监督流于形式,达不到防微杜渐,增强免疫力的预期效果;二是舆论监督难。近年来,舆论监督有所加强,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大多是媒体对本区域监督少,对其它区域监督多,一些地方还存在舆论监督与正面报道相对的误区,是报喜不报忧,思维定势,根深蒂固,有些领导受不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的误导,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的负面的东西就不让曝光,新闻媒体也不敢报道。有监督但没有领导重视,就会使舆论监督失去有力的社会作用。三是群众监督难。宪法、普通法、党章等虽然赋予了群众监督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但缺乏相应法律保障机构,造成监督渠道不畅通,没有约束性,群众举报,来信上访是对基层党组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最有力监督,但愿意受理群众监督的领导干部不多,导致群众举报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使群众监督流于形式。
3、惩治和预防腐败与日常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当前我国政府部门主要围绕国家发展、领导满意开展工作,缺少能够向民众交待工作、展示工作的得意之举,围绕群众满意、提升公职人员自我认可感开展的工作不够丰富,加上各部门业务繁重,时间和精力紧张,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浮于表面,难以与日常工作形成合力,致使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落实不深入、不细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形同走过场,参与者难以感受到此项工作中的收益和成效,参与的积极性不强。
4、惩防腐败体系自下而上的工作机制难以推动
当前我国惩防腐败工作,主要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推动,无论是各部门、各单位自身在开展这项工作上,还是纪检等专职部门开展的工作,基本都是由领导着手推动,基层主体和群众多数情况下是被动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很难有所作为,甚至不能作为。近年来,虽然国内网络反腐成为了一个自下而上、打击腐败的有效方式,但多数情况是事态比较恶劣的,举报信息经一些名人传播后产生了广泛影响之后,进而引发相关部门高度的关注。对于群众和基层公职人员的关注和需求,他们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尚未形成一个快速应对、有效处理的工作机制,进而使得这方面的人才极为缺乏,多数领导只能漠视这些问题和建议,整个运转体系难以快速适应群众和工作的需要。自下而上的工作机制之所以难以推动,是因为,它既是一种监督力量,同时也对领导做决策和行使权力,提出了更多、更复杂的要求,当权者往往不愿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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