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临时工”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3)

【案例】莫让“临时工”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3)

他们是怎么来的?城市化进程催生协管

新中国成立后,就有了双轨制用工模式。那时,“临时工”主要承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的保洁、做饭等保障性工作。

文革时期,教育行业出现临时工群体。中小城市以及乡村学校的民办教师便是该群体的主流。

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部门各省市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

执法领域,公安、城管行业的“临时工”群体始于改革开放初期。他们协助普通民警、城管执法人员,负责治安维护、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维护等。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问题变得棘手。各地政府开始通过“社会公益性”岗位招聘辅助性执法人员,包括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但没独立执法权。

延安市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透露,目前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一线执法人员50余人,平均年龄44岁。“这几年,延安人口增加到227万,城管管理面积增加了好几倍,只靠在编执法人员根本不够。”

目前尚没有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究竟有多少“临时工”。曾有报道称:东部沿海一县农业局正式编制40个,“临时工”达100多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个别经济发达城市,执法部门的协管员数量和编制内人员数量相当,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二三线城市,协管员数量达到编制内人员的20%或者更高。

如何解决临时工之困?“与在编者同工同酬”

“临时工”乱象已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近日,南京出台文件,规范“临时工”。对“临时工”进行总量控制,不论市级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任用编外人员必须向市编制办报批,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统一划拨,行政机关编外人员不得超出行政编制的10%。

同时将使用编外人员较多的部门作为重点,要求制定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此外,所有编外人员公开选聘。

而湖北省在2007年10月,就要求清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用工,推行临时聘用人员“人事派遣制度”;河北曲周县在同年12月,全部清退县里临时工。

在竹立家看来,给“临时工”正式的编制身份,才是解决问题根本。这个身份“不是事业单位编制,而是和在编人员相同待遇的政府雇佣身份。因为有和执法人员相同的待遇,更高素质人员会参与到招聘考试中来。”竹立家说。

但是,政府财力能否负担协管员的待遇?竹立家认为,20年前,我国财政收入是GDP的五分之一,现在财政收入是GDP三分之一,政府财力完全可以承担这部分支出。另外,当前确实有部分公共事业部门人员存在“吃闲饭”现象。人事部门可以考虑对“吃闲饭”的岗位进行清理,减少财政压力。

【临时工大事记】

1962年10月14日

国务院颁布《关于国营企业使用临时职工的暂行规定》第一次对临时工的使用管理作出规范

1989年10月5日

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次对临时工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义,该规定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1995年

《劳动法》开始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就企业而言“临时工”的称谓或用工形式已经过时。

1996年11月7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指出,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现状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已非传统意义上的临时性用工,统称“编制外聘用人员”更准确。

媒体三问“临时工” 为什么“惹事”的总是他们?

到底有多少“临时工”?

事实上,1995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经无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用人单位将过去的“临时工”转变成“劳务派遣人员”。尽管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却越来越多地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到底有多少“临时工”?恐怕没有人会知道具体数字,但是业内人士透露,相当多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有“临时工”。

比如,为了应对城市管理点多面广人少的矛盾,湖南邵阳曾一次性雇用1000多名市容环境监督员,并把监督员所收取罚款中的80%作为给监督员本人的奖金。再如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曾进行过一次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6县(区)环保局财政供给人员仅159人,编外人员多达606人,占总人数的近八成。

广东某区交通部门负责人王某告诉记者,他们有正式交警200来人,招聘的协管员则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据他了解,有些城管部门“临时工”的比例更加夸张:“很多活儿都是临时工在干。”

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初步掌握的情况是,在不少地方的城管、交通、治安等部门,正式编制人员与“临时工”的比例一般都在1:3左右,多数“正式工”一般从事着相对清闲的工作,而大量“临时工”则被安排到脏、累、危的工作一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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