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临时工”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5)

【案例】莫让“临时工”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5)

“临时工现象”越来越严重的背后说明了什么?

临时工成为一些公共事件被问责的主体,因为这样的成本最低:既可以此弃“卒”而成功保“帅”,又不用因为问责临时工支付太高的暗补。不过,即便社会用工制度再健全,即便临时工这一落后用工机制真正全身而退,担责扛罪现象未必一定大幅消减,眼见的大量现实是,时下问责中副职顶缸现象一点也不亚于临时工。似乎只要可以逃避问责,无论是临时工还是副职,不过是被问责主体的天然“备胎”。

在这些怪象中,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问责机制屡屡无法击中责任的真正“穴位”?到底是被问责主体技高一筹,还是问责机构本身在打马虎眼呢?不妨以近日曝光的辽宁贫困县西丰县县委书记坐豪车一事为例,此事件至少涉及两大违规,一是车辆严重超标,二是套用警车牌照。结果“涉事官员回应称,车辆是从朋友处借的,后来感觉不太合适已退还,军牌系临时工司机所套用,事发后司机已主动辞职”。官员不能坐超标车,这方面的文件汗牛充栋,无须赘述。姑且不论是否套牌,军用牌照为地方官员所用,这本身就是违规。涉事官员以低智思维将皮球全踢给驾驶员本不奇怪,奇怪的是,当初还信誓旦旦严查的当地监管部门居然就此顺势一歪,默认结果,不再祭出问责下文。如此不难看出,临时工不仅仅是被问责主体安排的卸责对象,还像是监管部门与被问责权力的公然合谋。

客观上看,人都有规避风险的本能,虽然我们渴望一些被问责官员当回爷们儿,挑起被问责的重担,但这并不现实,因为对他们而言,现实中有规避风险的太多选择。令人无比愤慨的是,那些原本被公众寄予厚望的监管机构对于这些怪象不是如他们承诺的那样,一究到底,严惩不贷。正是因为惩戒无力,才使得“临时工”担责现象愈演愈烈,有恃无恐。只要问责机制不敢正视问题的本质,不敢较真碰硬,回避那些最应问责的权力,新的顶缸现象依然会层出不穷。

【启示与思考】

在有些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中,有很大一批人是没有编制的底层员工,干着最辛苦的工作,却拿着最微薄的工资,我们把这类人称为临时工,可“临时工”三个字如今演变成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

临时工如今有了新的含义,用来形容专门被官方或企业用于顶罪的员工。城管暴力执法了,是临时工干的;政府机关人员醉驾了,是临时工干的;上班打牌被曝光了,临时工干的;强拆民宅了,还是临时工干的。临时工简直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惰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

临时工的出现并不偶然,鉴于政府部门或者企业的“正式工”身份和地位的要求,一些不好解决或者上不了台面的问题就让临时工冲在前面。难题解决了再好不过,一旦捅了篓子就祭出“临时工”这面挡箭牌,反正“临时工”也没有编制,借坡下驴正好将其辞退。

现在有些问题,临时工就是个替罪羊,退一步讲,就算是临时工干的,相关部门就能够撇得清关系吗?最起码,监管不力的责任是无论如何推脱不掉的。这恰恰说明,我们有些单位在用人制度上存在着漏洞,“临时工”们屡屡做出违法乱纪的事,为何行政执法部门仍要聘用他们?不要以为辞掉几个临时工就能够转移民众注意力,真正要反思的是用人制度有没有缺陷,临时工的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现在有一种现象是,有些政府部门雇佣了一大批临时工来负责日常工作,而那些捧着铁饭碗的正式工却人多事少,工作没有压力,上班闲聊天打游戏。这无疑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想来很多地方政府要求清理“临时工”很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

不少地方正在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好处显而易见。在目前公务员队伍效率不高的背景下,公务员聘任制免除了机关“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后顾之忧,降低了机关的用人成本,也使单位聘到了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才,对在职的公务员形成了一种“鲇鱼效应”,从而提高了政府的效率。

从法律上说,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临时工这个计划经济的产物就已经不复存在了。但事实上,很多部门企业仍然在启用大量的临时工,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怎样破解“临时工”难题,还需要从用人制度做好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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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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