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制度:通过服务规模弥补耕地规模不足是中国特色模式
最后讲一讲农业自身的经营制度。大家都觉得现在农业制度效率比较低,家庭经营小规模,是不是问题?中国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不是法律制度决定的,而是国情决定,这么多地,同时有那么多人,怎么弄?类似中国的情况,其它国家也没有好办法。
推进规模经营是非常必要的,但从世界各国的农业发展看,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还是占绝对统治地位。前些日子接待了一位美国客人,他家有36000亩地,我当然很羡慕那种人,但是要知道,他种36000亩地得把多少农民转移出去,总不能说把他赶走只把土地留下来,那就是土地兼并,这个过程怎么处理好,非常重要。
从现在情况看,农民自己在想办法,政府也在想办法,寻找好的模式,现在出现一种适度规模,有时也被叫做家庭农场。有人说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其实这一概念在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有,至于什么叫家庭农场,仍在争论。最近农业部发布相关调查,认为家庭农场应具备下面几个条件:第一,农业户籍;第二,适度规模;第三,以家庭成员为主,不以雇工为主;第四,主要收入来自农业。中国农业要想与美国人拼经营规模,不可能也做不到,美国地比我们多,且只有200多万户农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没有办法形成家庭农场。
什么叫适度规模?第一,要与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相吻合,不能硬赶走农民,有很多人说可以把土地租给公司,又能拿到租金,还可以给公司打工拿工资,但是我们经过大量调查,按照这种公司的方式来做,原来土地上80%农民必须走,公司不可能都管,所以,又能拿工资又能拿地租的不是大多数。
当然,也不排除发展设施农业或者规模化养殖场。比如黑龙江和上海松江的农业规模经营,从耕种到收割的主要环节,依靠服务公司来做,而田间管理靠家庭成员管理,两个模式结合起来,产生一种经济效益,以扩大服务的规模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解决很多问题,这就是非常好的中国特色模式。
现在又到麦收季节,从5月底开始到8月初,农业部门要在全国组织40万台左右的粮食收割机,一直从长江边开始收割,直到黑龙江,中国的小麦机器化收割达到90%以上,要是没有这样一种大规模的调度作战,小麦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面积,有这么大的产量,农机也养不起。中国联合收割机每年的使用天数比美国和加拿大要高两三倍。这种调度不得了,一台收割机两三人,要配套、维修、供油、天气预报等,机器在哪里调度,清清楚楚。这一模式的特点就在于通过扩大服务规模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效率。
日本也在操心规模化经营,他们老龄化太厉害,65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已经占到68%。他们争取把平原地区水稻规模种植水平做到300亩,从日本现有机械技术条件看,150亩的单位产品成本最低,但问题是农民种150亩水稻的收益不高,没有办法改善当地居民收入,只有种到300亩才可以。为了实现300亩的规模经营,让老年农民把土地转给农民协会,而不是根据农民的私人关系愿意租给谁就租给谁,由农协代为出租,租给谁农民不用管,只要到时把租金拿回来就可以,这叫白纸委托,是一个很大的制度创新。同时规定,一旦土地租出去,就要把自家农具销毁或送给别人。去年我们去考察时还信誓旦旦讲这些经验,但前两天日本代表团告诉我现在实施起来比较难,一时半会还做不到,实现不了。
事实上,像东北亚、东南亚这些国家,这么长的农业发展史,如果在规模经营上非要学美国,也许个别地方,比如黑龙江等可以做到,但大部分地方可能更多需要适度规模经营加上政策化服务,通过服务的规模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
在中央的指引下,在农民基层一线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积极创造下,道路已经成形,下一步就要冲着这个方向发展,让农业更有效率。这几个要素放在一起,就是把农民不断转为市民,规模也就会不断扩大,如果脱离这一条,那就不是规模经营,而是土地兼并,有可能导致大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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