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紧急通知(2)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紧急通知(2)

核心提示: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X政办发明电〔2013〕1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监管部门于6月7日前,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和治理整顿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食安办。

四、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源头,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为契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斩断非法利益链,让不良生产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切实抓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各监管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各相关食品检测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对公安机关送交的涉案食品,及时出具鉴定报告或结论。对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全面查清原料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彻底摧毁整个犯罪产业链、利益链。对重大、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实行挂牌督办。

五、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与“三大工程”融合

按照市综治办、市食品安全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意见》,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与“三大工程”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镇级服务中心窗口代办

事宜和网格划定、监控点布置等各项工作,将镇、街道、开发区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要素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将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各类视频监控点逐步延伸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控制点,形成共用共享的食品安全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支撑水平;在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置食品安全窗口,落实专人值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许可的相关代办、协办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加强与综治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今年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经营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要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七、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消费者协会、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引导理性消费,支持理性维权,推进行业诚信和自律建设;充分利用好已建立的有奖

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奖金兑现力度并确保兑现及时、便捷,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实守法经营意识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监管部门于6月7日前,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和治理整顿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食安办。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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