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接近“存款利率市场化”这一战略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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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改革2

贷款利率市场化:一次承前启后的利率改革

 我国此次的贷款利率市场化,是一次承前启后的利率改革,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

 我国利率市场化始终同金融市场的发育相伴随,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各地方性金融市场兴起之时,利率的局部市场化就已发端,而大规模、系统化、顶层设计下的利率改革始于1996年的全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形成。此后,在央行主导下,先后逐渐放开了债券利率、票据利率,放宽了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波动幅度。截至目前,境内外币存放款利率已市场化,人民币存放款利率仅剩下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限制。同时,大规模市场化的理财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在倒逼利率市场化进程。综合看来,中国利率市场化的程度远远超过人们的预期,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化比例已达到很高程度。在此次银行贷款利率下限放开之前,其上限早已放开,下浮浮度也达到30%,银行自主定价的空间已经很大。实证分析表明,现有的上下浮动空间已基本可以满足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需求(真正触底到下浮30%的贷款占比不足10%)。可以说,此次贷款利率改革是长期渐进改革的水到渠成之举,是对利率市场化长期改革成果的体制认定,也进一步启动了对下一阶段更重要改革安排的探索和期待,是一次承前启后的阶段性改革。

深化利率改革: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从历史上来看,金融服务分为积极的金融服务和消极的金融服务。积极的金融服务发挥着货币对经济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的作用,它以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有效的价格发现功能实现对金融资源和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消极的金融服务或因货币媒介的匮乏阻碍经济发展,或因货币的泛滥摧毁经济发展,或因价格的扭曲误配经济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利率改革深化是中国金融业朝着积极的金融服务迈进的重要一步。从体制上把价格的发现功能还原给市场主体,让供需双方、银企两端都能自主地参与到定价过程中。“没有达不成的交易,只有谈不好的价格”,只要银企双方基于自身的风险收益判断,在资源流动的条件下总能达成价格共识。

 当然人们也担心,贷款利率放开之后金融资源能否真正如愿配置到合理的实体经济领域。分析起来,贷款利率放开之后有三种可能:一是影响不大,作用不明显,因为现有金融体系已经“吸收”了利率改革意图,而且这些年客户结构、业务结构已经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二是出现“两极效应”,金融资源继续向“高端”(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积聚,中、小、微企业仍然“无着落”;三是形成与实体经济结构动态适应的金融资源配置格局,即形成“积极的金融服务”。具体朝哪个方向发展,既取决于金融系统特别是商业银行,也取决于实体经济本身,同时政府的“搭桥补台”作用也很重要。金融系统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当然需要全面转型,但这种转型很难一蹴而就,必须通过点滴积累局部突破。贷款利率的放开,把自主定价的激励,充分选择的机会交给金融机构,这就要考验银行的风险定价能力了。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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