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三要素”

廉政建设“三要素”

核心提示:作为公权力的持有者和行使者,执政党的干部队伍能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克己奉公的公仆情怀,直接关乎人心的向背与政权的兴衰。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建设战略目标,使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有了更加清晰的发展路径与逻辑架构,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要求与价值取向。干部清正、政府清廉与政治清明,三者间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廉洁政治建设的三大维度,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协调推进。

一、干部清正是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的前提条件与核心要素

作为公权力的持有者和行使者,执政党的干部队伍能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克己奉公的公仆情怀,直接关乎人心的向背与政权的兴衰。因此,让廉洁从政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与为官之道,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制胜法宝,是我们党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必须常抓不懈的永恒主题。

实现干部清正,需要从干部自身、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三个方面共同发力,坚持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

从干部角度讲:第一,要正视权力。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坚守做人为官的底线、道德信念的防线和法纪法规的红线。第二,要明辨公私。汉朝刘向认为:“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家则不言私弊,二者不可统一。”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公私分明,清廉自守,做到“胸怀真善美,两袖不染尘”的自省、“贫贱不能移”“宠辱不能惊”的自励、“权是双刃剑,荣辱一挥间”的自警和“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的自爱。第三,要不图名利。对不义之财和不法之财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为座右铭,慎独、慎微、慎初、慎好,警惕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第四,要服务群众。对群众要心存敬畏之情而不敢作骄横狂妄之态,要真心对待切不可虚与委蛇,位显而内敛,功高仍谦卑。在情感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呵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从党和政府角度讲:一要加强对各级干部手中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二要下大力气抓好各项制度执行力建设。要坚持以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改革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扎实作风,狠抓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各级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使其以为政清廉取信于民和秉公用权赢得人心。三要大力推进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家庭重要信息透明制度建设,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各级干部。只有把官员的个人财产特别是房产和重要家庭信息公开透明了,才能将其有效地置于群众、媒体和法律监督的法眼之下。四要加强和创新廉政文化体制机制建设。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文化环境。面对干部队伍中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彰显反腐倡廉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从人民群众角度讲:第一,政务公开要“亮底”。要加大对部门单位“小金库”、预算外收入、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行径的查处惩治力度,坚持政务特别是财务依法公开,把对“三公”用度情况的公开明细化和常态化,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第二,赋权监督要“较真”。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网络问政和网络监督的积极性。依法有效鼓励和保护他们对各级干部的监督,尤其是对他们在8小时之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真正实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人民群众和大众传媒的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和盲区。第三,问政于民要“求实”。要改进巡视巡查工作制度和干部考察预告等制度,认真对待群众检举揭发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并有效保护他们免遭形形色色的打击报复,力争把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第四,干部选任要“立信”。要在干部选任、考察等方面充分听取群众对选任、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反映,杜绝“带病提拔”和“边腐边升”等有损干部选任公信力现象的发生,实现干部选任、考察的重心下沉和关口前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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