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在于发展高质量的小城镇

江苏: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在于发展高质量的小城镇

摘要:包括江苏在内的我国东部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之一在于发展一大批高质量的小城镇,这既是城镇化的主要内容,更是缩小城乡发展差别、促进社会现代化与经济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而言,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启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按照国际上基本现代化的标准和发展规律,包括江苏在内的我国的东部发达地区,未来一段时间社会的基本现代化要难于经济的基本现代化,其中尤其是如何尽快缩小城乡发展巨大差别的问题。

与已经达到基本现代化水平的国家相比,我国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距要小于社会发展的差距,或者反过来说,社会发展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更要大于经济发展的差距。以江苏为例。2011年江苏的人均GDP按美元换算为9644美元,按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发展行列;苏南发达地区的人均GDP则已经达到15000美元,接近于韩国的水平。在高速公路、高铁、电讯等基础设施现代化方面,江苏等发达地区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明显超过同类的发展中国家。但是,城乡之间始终存在着巨大的发展落差,不仅居民收入上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在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公共服务建设方面,城乡之间有着更大的差距。长期以来,我们通过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又带来另一个问题,即农村的劳动人口往往又是主要消费人口,由于大量的劳动力长期流出,当地的市场始终无法形成,不能形成经济学中常说的乘数效应,经济发展也就缺少内生动力。另外,过多的主要劳动人口流出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老年人的抚养问题,引起社会形态的变形。世界经济发展史已证明,仅仅依靠劳务输出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印度、巴基斯坦和菲律宾等国家的发展历程已证明这一点。

包括江苏在内的我国东部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之一在于发展一大批高质量的小城镇,这既是城镇化的主要内容,更是缩小城乡发展差别、促进社会现代化与经济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所谓高质量的小城镇,就是不仅在城镇的建设上达到高标准,而且要在城镇的功能上尽可能做到完善高效,使这些城镇不仅是安居之乡,同时也是乐业之地。对于前者,要用基本现代化的标准加强规划和建设,应当把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公共服务品的建设更多地向乡村倾斜。和现代化的国家相比,我国小城镇与国外的发展差距明显要大于大城市。例如在德国,所有的5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有与大城市连接的高速公路,图书馆、博物馆和设施齐全的医院也一应俱全。韩国小城镇在这方面的差距也不大。但在我国,即便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许多30万人口左右的城市尚没有连上高速公路,其他公共设施也大大落后于大城市。要在高标准建设小城镇的同时,加快当地产业、市场的发展,使之不仅有一个城镇化的外形,更要有相应的经济内涵和社会内涵,形成内生发展机制,以吸收更多的农民进城当市民。

(作者:江苏民生幸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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