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实践,解决群众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人员流动和交往频繁,以往儿孙绕膝、尽享天伦之乐的大家庭基本解散,现代人极少有时间与父母团聚,人们或因毕业或因工作或因结婚或因出国或因跳槽,离开故土,到新地方发展,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也很少选择与父母同住一个屋檐下,随之而来的是空巢老人、空巢家庭的急剧增多,老人普遍缺乏亲情滋养,这成了全社会普遍反映并存在的问题。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子女不能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定位为违法行为,形式上是从法制上解决了子女看望父母、孝顺父母的问题。可此举却引起了热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吸纳就业的主体、占据着绝对人数优势的非公企业、外资企业却因沉睡多年的规定享受不到“探亲假”,使“常回家看看”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其实,现代社会下“常回家看看”,十分必要,也应该坚守,因为亲情无价。但弥补亲情需要时间和条件,以目前国民享受的假期而言,除了春节、国庆外,大多数是3天的小长假,还不够游子来回程的时间,何谈“看看”?非公企业、外资企业人员没有探亲假,甚至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也因各种原因放不了假也不是行业秘密。
探亲假存废之争大可不必,当务之急应是如何让探亲假全民化,让这一少数人的“福利”惠及民生,惠及绝大多数群众,使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章可循,真正落到实处。
沉睡不醒的探亲假规定已不合时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央关于走群众路线的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应该顺应时势,及时对规定更新换代,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让新陈代谢后的规定发挥更大的指导性职能和社会效益,让群众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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