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怎样看待全民阅读立法

江苏:怎样看待全民阅读立法

原标题:全民阅读立法,有没有必要    

1 对 1 

日前有媒体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针对全民阅读立法,你怎么看?

甲  方

为立法推动全民阅读叫好

在国外,阅读被当作“总统工程”,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由元首、王室出面倡导阅读。据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18~70周岁国民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为4.39本,超五成的18~70周岁国民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较少。而法兰克福书展提供的数据表明,德国人每年阅读18本书以上。相形见绌,如此阅读现状使立法具有其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来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竞争力不是取决于它的物质力量,而是取决于它的精神力量;而精神力量与阅读息息相关。阅读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为,阅读可以强化文化认同、凝聚国家民心、振奋民族精神,可以提高公民素质、淳化社会风气、建构核心价值。国家要崛起,民族要振兴,首先要提高人的素质。一个不读书,或读书很少的民族是可怕的,也是可悲的。要建设文化大国,文化强国的目标,也离不开全国阅读。用立法的方式,把全民阅读上升到“国家战略”来布置,可谓是高瞻远瞩。

笔者认为,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它的阅读水平。在强调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走向和谐文明的今天,全民阅读显得尤为重要。把全民阅读作为国家战略来立法,非常及时,应该叫好。(仕 华)

乙  方

强制读书会造成逆反效果

阅读量少自然不是好事,阅读的重要性无需过多赘述,倡导全民阅读,用心良苦。但是,有必要立法推动吗?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提高阅读量需从培养阅读兴趣开始,总不能立法强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读多少多少本书吧?即便强制得逞,能入脑入心吗?卢梭说过,“公民不自由,全体公民迫使他自由,公民不道德,公权力迫使你道德,最后将铸造的是人间地狱”。套用这个逻辑,公民不想读书,你强制他读书,也许造成逆反效果。再说,法律不是万能的,凡事不能动辄想着立法。

立法冲动的背后,往往是权力不加节制。试问,针对阅读内容良莠不齐,如何“积极引导和扶持”?现行的法律不是对出版和贩卖淫秽书籍如何处罚有明确的规定吗;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又如何“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其实,真要提高国民的阅读水平,无需大费周章,只需要放开空间,让更多的好书涌现出来;提高版税的起征点,激励更多的人有动力写出好作品。此外,多向少年儿童推荐真正有质量的书籍,而不必过多地灌输他们不喜欢的东西……据报道,英国对实体书店是免税的,在个税方面也有照顾,这种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读书,就是一次相遇,与美好的人相遇;读书,也是一次发现,发现另一个自己。读书确实是好事,但立法介入就可能使之变得复杂,权力该放手的还是放手吧。(秦淮川)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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