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各国中,德国算是一个比较廉洁的国家,2012年透明国际公布的廉洁指数排名将其列为第13名。尽管如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官员腐败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如20世纪80年代,拉姆斯多夫被控在担任西德经济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授予弗利克集团出售奔驰汽车股票所得收入的免税特权,从中收受37.5万马克贿赂;联邦议院议长巴策尔也被指控收受弗利克集团“顾问费”170万马克。1993年,德国运输部长克劳泽在媒体揭露其以权谋私之后,也宣布辞职,成了当时第5位因腐败问题而辞职的部长。近年来,腐败问题已然销声匿迹,而官员的道德诚信则备受关注。去年,德国总统伍尔夫黯然辞职。起因是,2008年10月,时任下萨克森州州长的伍尔夫想购买一处房产,由于手上钱不够,于是从企业家基尔肯斯的妻子处得到了一笔50万欧元的贷款,由于伍尔夫与基尔肯斯是好朋友,故双方商定贷款利率为4%,低于当时银行约5%的贷款利率。同年3月,伍尔夫从斯图加特一家银行获得贷款,还清了基尔肯斯夫人的私人贷款。根据德国的有关法律,官员获得私人低息贷款并不构成贪污。但是在2010年2月,伍尔夫在下萨克森州州议会接受质询的时候没有承认自己有私人贷款,而只是表示他在过去的十年中同基尔肯斯的企业或者参股公司并没有任何业务往来。这件事怎么说也算不上大事,只是伍尔夫没有承认自己有优惠贷款。但是在伍尔夫当上德国总统后,这个撒谎的事被德国媒体挖了出来。德国媒体认为,总统贷款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不能对民众撒谎。这件事使伍尔夫陷入了严重的信任危机。2012年2月17日,在强大的民众和舆论的压力下,伍尔夫最终宣布辞职。这几年,算上伍尔夫,德国已有多个高官因为所谓的“丑闻”而被迫下台,其中主要包括:德国教育和科研部长安妮特特沙范因卷入博士论文剽窃丑闻而被迫辞职;德国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因博士论文“未充分交代引用来源”,被迫放弃博士头衔,重压下被迫辞职。
德国政府的清廉与其完备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体系是分不开的。
建立严格的公务员录用和管理制度。人们想要进入公共机构任职,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坚持忠实可靠、待人诚实、勤劳认真的标准,经过公开招聘、严格审查,并宣誓忠于国家和《公务员行为守则》。在许多州的法规中,规定实行比较严格的检查制度,不管是否发生了违法行为,上级机关都要定期对下级部门的全面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和《公务员法》,公务员在服务期间,每年都要与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廉政合约”,承诺廉洁奉公。这不仅是德国公务员与政府之间的一份合同,更是公务员对民众的一份承诺。为了防止腐败,德国实行公务员岗位风险评估,实行轮岗制度,政府官员(包括反贪工作人员)5年必须轮岗交流,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建设、规划、医药等部门则将轮岗间隔缩短为3年,以有效地降低贪污腐败的可能性。在岗期间如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调离现岗位。德国政府要求,公务员的所有行为都要公开,每个公务员都要做好随时接受监督和调查的准备。决策的理由要进行论证,决策的过程要进行备案,并要求注明时间、地点、有无上级施加影响、是否代表本人意愿等信息。公务员执行公务之后都要进行报告、签字,并且长期保存,以备案发后作为证据使用,方便责任追究。建立权力分解和制约制度。如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财政较大的支出、警察执行公务等,必须两个人以上同行,不能单独行动、暗箱操作;制度设计上,许多工作也必须是多个部门参与才能共同完成。德国公务员行为守则明确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如工作需要从事第二职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必须责令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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