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部分小微企业免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第一步(2)

【案例】部分小微企业免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第一步(2)

部分小微企业免税:别让“小营生”只能羡慕嫉妒恨

对收入达不到一定数额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显现了政府的担当。这其实也是一种涵养水源。在他们发展有困难的时候,在他们收入不多的时候,政府之手送去的是温暖,是关爱。减轻了负担,小微企业就可以轻装上阵,或许用不了多久,他们也会成为市场中的战舰。

小微企业的成长对于经济发展,对于改善就业都有好处,政府理应出手帮助。但是,在为此项政策叫好的同时,我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政府之手可以温暖小微企业,是不是也该给民生里的“小营生”一个温暖的怀抱?

这“小营生”就是民生赖以生存的土壤,更是他们养家糊口的手段。这些“小营生”包括卖菜的、卖鱼的,街头摆摊的,巷尾叫卖的,还有那些稍微宽绰点的,承保小门面的,承保小柜台的。这些都是不起眼的“小营生”。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些“小营生”对于民生承载的美好期待和社会效益。一者,这些“小营生”是草根生存的载体,在我们的就业还难以做到充分保障的时候,这些小买卖给他们的就业提供了一个宽广舞台;二者,这些小摊点、小门面、小柜台也为就业安置贡献了力量,他们不仅安置了自己也还招收了三三两两的务工者;三者,这些小买卖也为社会的前行和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聚少成多,想必这些“小营生”每年为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也是可观的。

当然,这几年随着国家一个个惠民政策的实施,这些小买卖也得到了国家的照顾,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了发展的环境。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的是,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工商、质检、税务、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各类征收行为,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困惑。正如出事的城管不是也爆出了卖西瓜要交几百元的费用吗?

当然,这不是税收,但是我们可以深层次的来考虑这个问题,小微企业可以免税,那么这些“小营生”是不是也该免免相关的费呢?是不是也该有个规定,收入每月低于多少的,可以免税、免费?小微企业需要政府的温暖,这些小买卖、“小营生”更需要温暖的手。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问题,这些小买卖、“小营生”为就业、为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一点也不比小微企业,甚至是大企业小。

面对政府提供的大餐,别让这些“小营生”对小企业只能羡慕嫉妒恨!

给小微企业免税更应“减费”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国家发改委也在25日公布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指导意见,这些无疑是炎炎夏日中送给小微企业的一杯冰水。不过,要想真正让小微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除了减免税收外,更应该在减免费用方面下大力气。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贡献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创造中国80%的城镇就业。这意味着,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不仅能使小微企业本身得到更多实惠,还能在稳定宏观经济增长、加快国民经济复苏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近些年来,政府出台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主要包括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客观地讲,这些政策对于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确实有所帮助。然而,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事实上,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多地来自税收之外的东西。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所谓“三乱”现象。

早在1997年,政府就出台《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在2010年6月,国务院还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中小企业减负行动。但时至今日,企业负担并没有明显改善,当时清查发现的69大类、上千个收费项目,还远远没有清理干净,有些项目甚至死灰复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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