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调动市场因素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摘要:德国拥有覆盖全国的相对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非盈利组织是德国公共服务的重要参与力量。

德国拥有覆盖全国的相对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非盈利组织是德国公共服务的重要参与力量。两德统一后,为缓解财政压力,德国政府充分调动市场因素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同时实行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的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和改进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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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慕尼黑人协会”是德国一家民间公共服务提供组织,其口号是“我们保障公共服务!”)

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

地方政府在德国公共服务供给中扮演了主导角色,而联邦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公共服务的立法和监管上,通过立法来管理和调节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并通过税收协调各州之间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尽管德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西部各州仍有差距,但人均享受的公共服务基本相同。

近年来,随着公共服务机构“去行政化”的趋势愈加明显,德国已经发展形成较为成熟的公私合伙制模式,主要表现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引入市场因素,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交由社会团体或私营部门等非政府机构管理,以此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德国官方与民营机构签署合约,向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达成伙伴关系,这种模式可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租赁和特许经营等多种操作方式,资金来源也多种多样,包括政府推动资金、地方政府贷款、企业贷款和投资者自有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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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调动非盈利组织

除了公私合伙制模式,非盈利组织在德国公共服务领域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联邦政府近年来公布的数据,非盈利组织在养老、婴幼儿护理等方面所提供的服务占服务总量的60%以上,远远超过企业和政府机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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