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公共服务采购:信息透明 公平竞争(2)

摘要:在澳大利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除了有一套专门的机制和法规保障采购信息透明和公平竞争外,在具体做法上,还注重保障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参与度,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比例至少应为10%,以避免垄断。

依法采购 防止垄断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尽管各级政府有相对自由,但它们受到相同法律文件制约,即必须遵循1997年颁布的《财政管理和责任条例》和1998年颁布的《联邦采购指南》。其中,《联邦采购指南》严格规定了政府采购服务的操作环节:一、政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当年的采购计划,包括项目、数量、资金预算,并向联邦财政部提出申请;二、一经审批,联邦政府所属网站即向社会发布有关采购项目的商业信息;三、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审计部门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进行严格评估和考察,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即可参加投标;四、由政府和得标供应商共同签订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书,确定法律效力;五、澳央行根据政府和供应商审核以后的服务和账单进行最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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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澳大利亚为防止垄断,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

为避免垄断,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根据《联邦采购指南》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比例至少应为10%,以此避免垄断,保证市场良性竞争。根据数据统计,2011-2012财年中,政府与中小企业签订的合同数量远远超过10%的要求,达到38%,总值超过162亿澳元(约合148亿美元),从2005年到2012年,中小企业的采购参与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澳小企业部官员曾在年度经济论坛上强调,澳中小公司非常重要,占比较大,十分活跃,任何时候都应是政府的重点扶持对象。似乎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中小企业的工作人员,几乎撑起澳大利亚社会中绝大多数中产家庭。这些人也是每届政府为提高支持率重点减税补贴拉拢的对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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