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秉持法治理念

安徽: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秉持法治理念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当要建立起加强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长效制度。要做到“长效”,就需要以体制机制的保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以制度化的方式坚持和发展群众路线。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和运转,就是“法治”。简言之,要建立走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就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群众路线与法治息息相关,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同样,法治建设也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并保障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就是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国家,小康社会是依法治理的社会,小康社会的建设主体是人民群众,建设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而依法治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就是践行承诺,显示诚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可以说,“法治”是 “群众路线”的题中之义。

法制建设与群众路线密不可分,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必须以法治为保障。我们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他指出我们在宪法实施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既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也是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在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过程中,法治能否成为保障,有两个风向标:广大党政干部是否真正培育和确立起人民主权、人本民先、法律至上的观念;人民群众是否真正信仰法律。这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实现党的领导的法治化。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为此,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科学划分各自的权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应当在广泛听取民意、充分集中民智的基础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群众的意志高度统一,并经由法定程序变成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等,成为与人民群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简言之,党要在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从而带动全社会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以及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权力的公正有效运行。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强化治理理念,更多地运用间接、选择、协商的方式,形成权力和权利之间的良性互动,凡公民能自决的、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应退出。对确实需要由行政机关管理的事项,政府要善于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作共事。在设定行政机关权力界限的同时,要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要的权利,给它们实现自我管理留下空间。

第三,保障司法公正。目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大量存在和难解,说明司法机关还缺乏足以定纷止争的权威和公信力。很多难解的涉法涉诉信访个案不是通过司法解决,而是通过党和政府的协调、努力在司法外得到解决。这就弱化了司法的“最终裁决者”的权威,弱化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强化了人们对行政方法或“人治”的依赖。党和政府也因而难以摆脱直接面对社会矛盾的困境。要实现长治久安,必须尽快在实际生活中而不仅仅在立法上确立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确保司法裁判在法律争议解决中的终局效力。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必须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真正建立起公正和有公信力的司法,使其切实担负起最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任,让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成为现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真正确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第四,培育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省委提出要建设“法治安徽”,最终实现“人人知法守法”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能仅靠法制教育,最重要的是要让人民群众从法制建设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变化、从自己和周围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成功实践中,真正亲近和信仰法律。公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来自书本和教育,另一方面来自生活实践,是通过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来形成自己的法治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两方面的作用相比,前者是知识,后者是现实生活,后者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更重要。因此,培育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表面上看是对公民的要求,实际上更是对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要求。只有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才能让公民真正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法学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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