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明放暗不放”需警惕(2)

行政审批:“明放暗不放”需警惕(2)

“有好处就争,没好处就推。”这样的情况在广东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或多或少存在,具体表现为,把责任往基层放,往别的部门推,或进行责任捆绑,本来该干活的变成了“监督者”。责任是别人的,权力是自己的。吴明场举了个例子,在审批制度改革中,一般认为建筑节能审查一项应该合并到施工图审查中,不该作为独立项目去审。但相关部门不同意,理由是“建筑节能很重要”。其实,真正的理由是这个部门有个节能办,这项职能没有了,节能办的人怎么安置?

广东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广东省社科院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表示,放眼全国,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这“四轮错位”的局面已经影响到了行政体制机制的活力与竞争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要求不相匹配,而广东的政府职能转变旨在扭转“四轮错位”格局。目前就整体而言,广东已经走出了最为坚实的一步。但接下来,如何解决行政审批“明放暗不放”、“选择性下放”等,将是人们格外关心的问题。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