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核心提示: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

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

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运动中免不了要出些偏差,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难纠正的。干部中和农民中存在的缺点或错误,只要我们积极地去帮助他们,就会克服或纠正。干部和农民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前进的,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在有些地方,他们在工作中犯了一些错误,例如:一方面排斥贫农入社,不照顾贫农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强迫富裕中农入社,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都应该向他们去进行教育,加以纠正,而不是简单地去进行斥责。简单的斥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大胆指导运动,不要前怕龙,后怕虎。干部和农民在自己的斗争经验中将改造他们自己。要让他们做,在做的中间得到教训,增长才干。这样,大批的优秀人物就会产生。前怕龙后怕虎的态度不能造就干部。必须由上面派出大批经过短期训练的干部,到农村中去指导和帮助合作化运动;但是由上面派下去的干部也要在运动中才能学会怎样做工作。光是进了训练班,听到教员讲了几十条,还不一定就会做工作。

总之,领导不应当落在群众运动的后头。而现在的情况,正是群众运动走在领导的前头,领导赶不上运动。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现在,全国合作化运动已经在大规模进展中,我们却还需要辩论这样的问题:合作社能不能发展呢?能不能巩固呢?就某些同志来说,看来问题的中心是在他们忧虑现有的几十万个半社会主义的一般地是小型的(每社平均只有二十几户)合作社能不能巩固。如果不能巩固,当然谈不到发展。某些同志看了过去几年合作化发展的历史还是不相信,他们还要看一看一九五五年这一年的发展情况怎么样。他们也许还要在一九五六年看一年,如果更多的合作社巩固了,他们才会真正相信农业合作化是可能的,他们也才会相信我党中央的方针是正确的。所以,这两年的工作很要紧。

为了证明农业合作化的可能性和我党中央对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的正确性,我们现在就来谈一谈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也许不是无益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在二十二年的革命战争中,我党已经有了在土地改革之后,领导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团体的经验。那时,在江西是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在陕北是变工队,在华北、华东和东北各地是互助组。那时,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也已经个别地产生。例如,在抗日时期,在陕北的安塞县,就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过,这种合作社在当时还没有推广。

我党领导农民更广泛地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并且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开始成批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到现在,又已经有了差不多六年的历史了。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党中央做出第一个先向地方党组织发布并且在各地试行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2]草案的时候(这个文件到一九五三年三月,才在报纸上以正式决议的形式发表),已经有了三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过了两年,到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党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3]的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一万四千多个,两年时间增加了四十六倍。

这个决议指出,要在一九五三年冬季到一九五四年秋收的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一万四千多个,发展到三万五千八百多个,即只准备增加一倍半,而其结果,这一年却发展到了十万个合作社,成为一万四千多个合作社的七倍多。

一九五四年十月我党中央决定,由十万个合作社增加五倍,发展到六十万个合作社,结果完成了六十七万个合作社。到一九五五年六月为止,经过初步整理之后,缩减了两万个社,留下了六十五万个社,较计划数字超过了五万个社。入社农户共有一千六百九十万户,平均每社二十六户。

这些合作社,大部分是在北方几个解放较早的省份。在全国大多数解放较晚的省份中,每省都已经建立了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安徽、浙江两省建立的较多些,但是其他各省建立的数目还不很多。

这些合作社,一般地是小型的;但是其中也有少数的大型社,每社有的七八十户,有的一百多户,有的达到几百户。

这些合作社,一般地是半社会主义的;但是其中也有少数发展成了社会主义的高级社。

同农民的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同时,我国已经有了少数社会主义的国营农场。到一九五七年,国营农场将达到三千零三十八个,耕地面积将达到一千六百八十七万亩。其中,机械化农场将达到一百四十一个(包括一九五二年原有的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增加的),耕地面积将达到七百五十八万亩;非机耕的地方国营农场二千八百九十七个,耕地面积将达到九百二十九万亩。国营农业在第二第三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将有大规模的发展。

一九五五年春季,我党中央决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一百万个。这个数目字同原有的六十五万个社比较,只增加三十五万个,即只增加半倍多一点。我觉得似乎少了一点,可能需要比原有的六十五万个社增加一倍左右,即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个左右的合作社,使全国二十几万个乡,除了某些边疆地区以外,每乡都有一个至几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作榜样。这些合作社,过一两年就有经验了,就成了老社了,别人就会向它们学习了。由现在到一九五六年十月秋收以前,还有十四个月,完成这样一个建社计划,应当是可能的。希望各省区的负责同志回去研究一下,按照实际情况定出一个适当的计划,于两个月内报告中央。那时我们再来讨论一次,最后定案。

问题是能不能巩固。有人说,去年的五十万个合作社的计划太大了,冒进了,今年的三十五万个合作社的计划也太大了,也冒进了。他们怀疑建立这样多的合作社不能巩固。

究竟能不能巩固呢?

当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要将大约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并且进而完成农业的技术改革,确有很多的困难;但是我们应当相信,我们党是能够领导群众克服这些困难的。

就农业合作化问题来说,我认为我们应当相信:(1)贫农、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因为他们的经济地位困难(贫农),或者他们的经济地位虽然比较解放以前有所改善,但是仍然不富裕(下中农),因此,他们是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的,他们是积极地响应党的合作化号召的,特别是他们中间的觉悟较高的分子,这种积极性更大。

我认为我们应当相信:(2)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我们党已经胜利地领导了一个伟大的人民民主革命,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首的人民民主专政,也就一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业方面,也同其他方面一样,我们已经有了足以说服人的有力量的证据。请看第一批三百个合作社,第二批一万三千七百个合作社,第三批八万六千个合作社,以上三批共有十万个合作社,都是一九五四年秋季以前建立起来的,都巩固了,为什么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五年的第四批合作社(五十五万个),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六年的第五批合作社(暂定控制数字为三十五万个,尚待最后确定)就不能巩固呢?

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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