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3)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3)

核心提示: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上,必须比较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减低产量。已经建立起来了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社都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这是极好的情况,证明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是高的,合作社胜过互助组,更胜过单干户。

为了要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就必须:(1)坚持自愿、互利原则;(2)改善经营管理(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劳动组织等);(3)提高耕作技术(深耕细作、小株密植、增加复种面积、采用良种、推广新式农具、同病虫害作斗争等);(4)增加生产资料(土地、肥料、水利、牲畜、农具等)。这是巩固合作社和保证增产的几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坚持自愿、互利原则,现在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各项问题:(1)耕畜和大农具是否以迟一两年再入社为适宜,入社作价是否公道和还款时间是否过长;(2)土地报酬和劳动报酬的比例是否适当;(3)合作社所需要的资金如何筹集;(4)某些社员是否可以使用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去从事某些副业生产(因为现在我们建立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地还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所以,上述四个问题必须注意解决得恰当,才不至于违反贫农和中农之间的互利原则,只有在互利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自愿);(5)社员的自留地应有多少;(6)社员成分问题,等等。

这里谈一个社员成分问题。我以为在目前一两年内,在一切合作社还在开始推广或者推广不久的地区,即目前的大多数地区,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让他们首先组织起来。这几部分人中间暂时还不积极的分子则不要勉强地拉进来。等到他们的觉悟程度提高了,他们对于合作社感到兴趣了,然后再分批地把他们吸收进合作社。这几部分人的经济地位是比较接近的。他们的生活或者还是困难的(贫农,他们分得了土地,比较解放前是好多了,但是还因为人力畜力和农具的不足,生活仍然感到困难),或者还不富裕(下中农),因此,他们有一种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虽然如此,他们中间的积极性的程度,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是不同的,有些人很积极,有些人暂时还不大积极,有些人还要看一看。因此,我们对于一切暂时还不想加入合作社的人,即使他们是贫农和下中农也吧,要有一段向他们进行教育的时间,要耐心地等待他们的觉悟,不要违反自愿原则,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

至于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即一切经济地位较为富裕的中农,除开若干已经有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觉悟、真正自愿加入合作社的,可以吸收他们入社以外,其余暂时都不要吸收,更不要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这是因为他们现在还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觉悟,只有等到农村中大多数人都加入合作社了,或者合作社的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到同这些富裕中农的单位面积产量相等甚至更高了,他们感到再单干下去在各方面都对他们不利,而惟有加入合作社才是较为有利的时候,他们才会下决心加入合作社。

这样,先将经济地位贫苦或者还不富裕的人们(约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十到七十),按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在几年内,组成合作社,然后再去吸收富裕中农。这样就可以避免命令主义。

在最近几年内,在一切还没有基本上合作化的地区,坚决地不要接收地主和富农加入合作社。在已经基本上合作化了的地区,在那些已经巩固的合作社内,则可以有条件地分批分期地接收那些早已放弃剥削、从事劳动,并且遵守政府法令的原来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加入合作社,参加集体的劳动,并且在劳动中继续改造他们。

在发展的问题上,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说现在合作社的发展“超过了实际可能”,“超过了群众的觉悟水平”,这是不对的。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建设和它的成就,正在日益促进他们的这种积极性。对于他们说来,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这种状况的农民,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这就是说,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这种感觉,已经在广大的贫农和非富裕的农民中间迅速地发展起来。富裕的或比较富裕的农民,只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他们是动摇的,有些人是在力求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前面说过,贫农和非富裕的农民中间也有许多人,因为觉悟不高,暂时还是观望的,他们也有摇摆;但是同富裕农民比较,他们是容易接受社会主义的。这是实际存在的情况。而我们的有些同志却忽略了这种情况,认为现在刚刚发展起来的几十万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已“超过了实际可能”,“超过了群众的觉悟水平”,这是看见了较小量的富裕农民,忘记了最大量的贫农和非富裕农民。这是第一种错误思想。

这些同志还对于共产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力量和广大农民对于共产党的热忱拥护这样一种情况,估计不足。他们认为我们的党对于几十万个小型合作社都难于巩固,大发展更不敢设想。他们悲观地描写党在领导农业合作化工作中的现时状况,认为“超过了干部的经验水平”。不错,社会主义革命是一场新的革命。过去我们只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经验,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但是怎样去取得这种经验呢?是用坐着不动的方法去取得呢,还是用走进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中去、在斗争中学习的方法去取得呢?不实行五年计划,不着手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工作,我们怎么能够取得工业化的经验呢?五年计划中就有农业合作化的部分,我们不去领导农民在每乡每村都办起一个至几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来,试问“干部的经验水平”从何处得来,又从何处提高呢?显然,所谓现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超过了干部的经验水平”这样一种思想,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这是第二种错误思想。

这些同志看问题的方法不对。他们不去看问题的本质方面,主流方面,而是强调那些非本质方面、非主流方面的东西。应当指出:不能忽略非本质方面和非主流方面的问题,必须逐一地将它们解决。但是,不应当将这些看成为本质和主流,以致迷惑了自己的方向。

我们必须相信:(1)广大农民是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2)党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这两点是事物的本质和主流。如果缺乏这种信心,我们就不可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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