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工作的新趋向及其四种主要模式

当前反腐工作的新趋向及其四种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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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家谈技术反腐新探索 扩大行贿黑名单录入范围

技术反腐代表了反腐工作的新趋向,大致包括信息公开模式、介入监控模式、信访处理模式和信用服务模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技术反腐的典型做法,内含了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专业预防与综合治理的结合,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创新,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一项新的探索,仍存在一些局限,亟须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运行机制方面予以完善。

多元化的技术反腐

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技术反腐正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反腐手段。有人这样评论:“有了互联网,有了微博、微信、手机、针孔摄像头……不知道那些虚伪者是否觉得有了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痛苦或许是有了,省悟却没有跟上来。”当然,这里的“技术”不仅指信息技术,而且包括其他纪检监察管理系统、电子政务以及信访处理平台等。大致来说,当前技术反腐主要包括四种模式:

一是信息公开模式。政府部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介入监控模式。例如为杜绝公车私用、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公务车辆违规行为,四川省南充市内的法院、烟草、电业局、公交公司等四部门今年3月先后出台有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公务车辆实行科学化管理,公务用车安装GPS定位系统。

三是信访处理模式。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网站,接受并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和举报。比如,2008年8月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在网上设立了《株洲廉政》网页和“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专栏。

四是信用服务模式。在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率先在建筑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了行贿犯罪信息共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趋于成熟。

从权力监督角度来看,信息公开模式是政府部门或出于信息沟通需要或迫于“倒逼”压力所采取的应对策略;介入监控模式是行政监察权力的延伸;信访处理模式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处理工作的电子化,从外部运行角度来看,网络监督和举报属于这个范畴,这是当前反腐工作的一个热点问题;但信访信息处理主要局限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其权力行使的公开性有限。信用服务模式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其业务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个体和单位,其权力行使是间接的,不直接针对监督对象,也无权直接制裁监督对象。因此,技术反腐能否发挥作用、如何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技术所依附或所取代的工作手段和程序。确切地说,技术反腐是从“技术”上提升了原有的反腐手段,但并没有取代其实质性内容,即技术反腐并不能完全独立于传统反腐而发挥作用。

当前行贿犯罪查询面临的局限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代表了近些年我国技术反腐的新发展。“透明国际”连续两年在《全球腐败年度报告》中介绍了这项制度的功效,并给予高度的评价。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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