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新规出台:如何避免“瞒天过海”(4)

会议费新规出台:如何避免“瞒天过海”(4)

治理“会议腐败”尚需更多配套制度

当前,一些地方会议泛滥现象依然严重,会议经费管理也存在着诸多漏洞,由此衍生出的“会议腐败”更是广受社会诟病、群众痛恨。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曾出台过相关规定,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以防止各种各样的“会议腐败”,但是由于这些规定多是一些浅层次的要求,缺乏系统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没有硬性的处罚问责办法,因此也就难以收到实效。

管好会议费,靠一两个通知、一两句要求是不可能产生明显效果的,必须有更多的制度和措施跟进,方能为肆意挥霍公帑者织就一张防护网,使其不能、不敢碰触,最终达到改进会风、惩治腐败的目的。

首先,要明确会议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创新会议模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数量,尽量利用新媒体减少会议,力求采取合并会议、开套会等方式减少会议。要建立党政机关会议审批制度,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否则,追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其次,要明确经费标准。据报道,现在定点饭店“定了就完”,吃喝玩乐全都可开“会议费”的发票。“会议费”俨然是个筐,什么费用都往里装,这就说明会议经费管理上的漏洞确实不小。

比如,虽然文件对“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但是会议的年度计划是否合理?预算是否得当?会议一级到四级的划分标准谁来把关?审批者是否需要承担监督落实的责任?这些非常具体的问题,在文件规定与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有着巨大的“操作”空间,一纸文件显然很难完全堵住其中的漏洞。

要堵住“会议费”漏洞,就必须将“三公经费”扩容,实现“四公经费”公开。要严格会议费开支标准,把会议费纳入预决算公开的范围,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同时,要主动、敢于引进外部监督,把会议费预决算、会议费支出等情况,交由人大代表行使审议和批准权,让社会公众知情与评议,直面舆论反馈。对那些虚列会议费、套取会议费的单位和个人,处以严厉惩罚。

最后,要明确参加对象。什么样的会议,该什么样的人参加,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否则,不管大会小会,不管有关无关,统统都要主要领导列席,统统都要这个重点讲几句、那个补充几句,就会无形中扩大会议规模,增加会议费支出。在这方面,关键是领导部门要把好关,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以防有些地方借“领导”的名义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

总之,只有制度配套到位,并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令行禁止,才能杜绝各种会议的泛滥,才能有效遏制会议费中的腐败现象,才能确保财政资金不被白白浪费。(河南商报 袁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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