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代表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基层一线党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建议把基层一线党代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利用党校、行政院校等资源进行培训,保证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以上。可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基层一线党代表的代表意识,切实提高其履职能力。
完善代表活动机制,拓宽基层一线党代表发挥作用有效途径。配套推行党代会年会制。基层一线党代表通过地方党代会年会的组织形式开展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最集中、最有效、最高级的形态。各地试点实践证明,没有党代会年会制的配套实施,基层一线党代表作用发挥的效力将大受影响。明确党代会年会的功能定位、职权划分和内容程序,规范党代会年会和人大、政协会议之间的关系,为基层一线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有效平台。
丰富代表活动机制。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基层一线党代表的正常活动,主要应健全和完善党代表提案制度、视察调研制度、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制度、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构建起“群众—党员—党代表—代表大会”之间有效联系反馈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要重视创设和完善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载体,建立规范基层一线党代会代表工作室、党内民主恳谈、党代表接待日、党代表直通车等履职平台。
注重代表实质性作用发挥。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在发挥基层一线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上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基层一线党代表在一些党员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仍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建议在党代表的作用发挥上,要更加注重议人和议事相结合,可以组织党代表参与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以及列席党内重要会议等活动,及时向党代表通报干部工作有关信息,注意听取党代表对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评价,使党代表的议人权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还可以借鉴浙江台州等地的做法,开展党代表询问,并对党委班子成员试行信任投票制度,凡代表评议信任票不到三分之二者,一般不能继续原职任用或异地使用,从而强化党代表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领导干部工作有压力,让党代表履职更有动力。
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强化基层一线党代表发挥作用服务保障。健全党代表工作机构。鉴于目前党代会常任制尚未在全国层面推开,要求各地短时间内单独设立党代表工作机构具有一定难度,建议依托组织部门,设立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主要职能为服务党代表、督查党代表提案的落实和牵头组织年会召开。
加强代表动态管理。规范代表职务停止和代表资格终止、代表辞职、代表罢免和代表增补等工作程序,对代表由于工作原因调动离开原选举单位的,或其他原因导致代表资格终止的,由原选举单位补选,确保代表数量的稳定性,始终保持党代表的先进性。要避免“重教育、轻管理”,注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党代表履职行为。建议全面推行党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位代表任期内至少要向选举单位党员代表或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群众进行一次述职,接受党员监督。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暂行条例》规定,建立履职评价考核、履职激励、权益保障、党内关怀等工作机制。扩大党务公开范围,面向党员公开党费、代表提案等情况。参照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经费、时间保障办法,落实党代表活动所需经费和时间,对财政紧张的贫困乡镇,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保证乡镇党代会年会的正常开展。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营造基层一线党代表发挥作用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基层一线党代表作用离不开党内民主的大环境。要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和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基本前提,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民主观念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加大《暂行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党重视、社会关注、党员群众关切的基层一线党代表作用充分发挥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