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

我院根据中央、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我参加了中心组学习,并进行了自学,使自己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了深刻领会、准确了解和掌握,收获很大。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既是党的法宝,也是党的生命线。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是为群众打天下,靠群众打天下;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时期,我们要为群众坐天下,靠群众坐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群众工作的环境、对象、内容、方式都发生着变化,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如一、历久弥新。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好、发展好,必须始终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聚焦“四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中。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它卓越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成效,已经为我们党数十年的奋斗历程所充分证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讲的就是我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在改革开放处于深水区阶段,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显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在这一重要时期党中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以说“正当其时”。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坚决抵制“四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我认为,在新时期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人民法院工作职责,搞好“三个结合”,做到“五强化、五确立、五增强”。

一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始终坚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相结合。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廉洁法院、廉洁部门、廉洁法官”活动,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的呼声与愿望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的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不良作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一切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法院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干警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全面监督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上级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为保障天津和谐科学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一、强化宗旨意识,确立群众观念,增强司法的人民性

要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法官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深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强化宗旨意识,强调司法的人民性,使干警对“司法人民性”树立情感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引导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问题。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深感情、实感情,去办好每一件案件,维护好人民的权益,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决克服就法律谈法律、就案办案的倾向,切实做到既崇尚法律,严肃执法,又理解立法精神,考虑司法目的和社会效益,把维护群众利益与推进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狠抓干警的常态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庭审技能训练、司法文书制作,注重研究新类型案件,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树立为审判部门服务的理念,了解审判工作的需求,及时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公正意识,确立使命观念,增强司法的公信力

要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和提升公信的基石,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按程序办事,凭证据说话,依法律裁判。特别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无理无据的当事人输得服服气气。要始终牢记使命,加大审判力度,依法严惩“两抢一盗”、黑恶势力、黄、赌、毒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遏制恶意诉讼,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切实关注民生,妥善审理教育、住房、医疗、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农案件。加强调解工作,健全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加大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力度,通过司法建议、行政白皮书,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强化反规避执行措施,坚持对每一件执行案件做到执行办法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财产穷尽,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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