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2)

三、强化便民意识,确立为民观念,增强法院的亲和力

要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下功夫见成效。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以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为重点,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不断在完善诉讼服务设施和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见成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拓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小额民事案件速裁制度,实现案件繁简分流,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审批程序,确保人民群众能打得起官司;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排查矛盾,就地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要在接受当事人的诉求上下功夫见成效。利用随案向当事人发放纪律作风监督卡,征求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对我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通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人值守,及时接听,无人值守,及时回复;利用诉讼服务中心“征求意见箱”、在互联网上开通的“院长信箱”以及我院建立的经常性走访工作小组,广泛征求我院辖区的党委、政府、基层法院、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事业单位、案件当事人等对我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和便民、为民措施。

四、强化廉明意识,确立反腐观念,增强队伍的纯洁性

要始终坚持将反腐败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反腐倡廉与执法办案同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把开展经常性廉政纪律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好我院公正廉洁“十项机制”,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长效保障机制。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用暴露的腐败案例开展好示范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使干警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确保执法权公正、公开、廉洁运行。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说实话真话新话,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踏踏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对反映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失实的给予澄清,保护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司法作风不廉、影响法院形象的干警及其他一切违纪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强化责任意识,确立监督观念,增强司法效能

对内来讲,进一步健全以岗位目标考核为重点的司法责任体系,修正完善审判质效评估和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建设。着重抓好案件流程管理、审限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管理,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均衡结案。完善案件质量评析管理制度,对错案进行追究,对优秀案件合议庭、优秀案件承办人、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者进行表彰鼓励。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公开促执法规范,以执法规范促执法公正,让能公开的执法行为和环节全部公开,用刚性的制度和公开的程序监督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对外来讲,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逐步推行“法院开放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来院参加庭审旁听、观摩、座谈,畅通监督法院工作渠道,积极汲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总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力争达到“五要”的目标,即执法办案要公正,司法公开要到位,队伍素质要提升,廉洁意识要增强,领导干部示范作用要强化。通过树立理念,健全制度、完善举措、转变作风,使全院干警思想受教育、道德上水平、作风见实效、工作上台阶、群众得实惠,使每位干警都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切实为人民执法掌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能力建设,特别是当前当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自己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扎扎实实地开展和做好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使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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