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失灵根在腐败生态(3)

“职责”失灵根在腐败生态(3)

如果不从社会环境的改良去做努力,那么,很可能我们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会无效,因为有一个魔咒在那里起作用,使得我们的公民担心人身安全而不敢揭露贪腐行为,我们的监督机关受来自各方的干扰不敢放手去监督,我们的执法机关不敢放手去执法,我们的审计机关不敢放手去做审计工作,我们的新闻媒体不敢放手揭露与报道贪腐行为……因为背后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没有民意的强力支持,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多元社会,也就不是一个公平与正义占据人心的社会。所以,看到制度改革没看到法律的作用不行,看到法律的作用而没有看到支持法律的民意还是不行,看到民意而没有看到多元社会是民意存在的先决条件还是不行。

我们再来反观中国历代社会,它也有政府,政府也有监察机关,也有严密的监察制度,政府之下也有人民,但是历代中国腐败都是很严重的,为什么?人民没有权力,监察权力来自上面,最高权力来自皇帝。皇帝以一个人的意志想为全社会维持公道,这怎么可能?其结果只能是出现层层土皇帝,都以自己的意志为准,来统治全社会。在这个社会上,必然形成错误的、扭曲的意识形态,公平、正义都被践踏,大家都得看最高长官的脸色行事,很容易结党营私,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集体腐败的情况屡见不鲜。

我们已不再是封建社会,我们有很大进步。但是腐败问题如此严重,原因究竟在何处?我想,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这个社会环境还有问题,我们要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努力建立一个让腐败现象无法生长的良好环境。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学系副主任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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