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他者:国际主义与理论反思

自我与他者:国际主义与理论反思

无论在国际关系的实践还是理论中,“国际主义”都并非崭新的事物,然而,国际主义如何实现、为何需要等问题,往往颇费思量,远不如“国家利益”这样被理论家们掌握纯熟的概念。但也正因为如此,它可以成为一个反思乃至于重构国际关系理论和世界政治现实的抓手。

国际关系学科虽偏重应用,但就其学理而言,总避不开对某些根本问题的回答,不同的回答便构成了不同的理论基础,构成了不同的对待世界的方式。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根本问题之一。

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曾指出,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之一是“我-它”(I-It)之间的关系,此处的“它”是属物性,换言之,便是将他者物化。布伯以人与树作为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我国哲学家彭国翔进一步将这种关系下的“它”归纳为两种:观察思考的对象与实践适用的对象,换言之,当人面对着树木时,他可以从使用者的角度,将后者当作有用的工具;也可以从观察者的角度,将后者当作客观的体验对象。我们不妨借用此说并加以引申,将“他者”相对于“自我”的关系具体描述为两种,一曰工具化,一曰客体化。在这两种关系中,自我都是绝对的主体,有着活泼的生命力,而他者则是被动的、无意义的。

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大多以“我-它”关系为预设前提。例如,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坚持“理性人/经济人”假设,国家如弹珠一般被抛撒在世界上,彼此之间只有权力的碰撞、利益的交织,处于机械的因果联系之中。对于“自我”而言,他者只是自己可以利用的工具,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被视作实现本国国家利益的资源,有利则合,无利则分。又如,在新保守主义视野之下,“自我”意识有赖于一个异质的甚至敌对性的“他者”,国家的认同建立在对他者身份的构建及随之而来的斗争之上。我们可以将此追溯到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通过生死的斗争来证明自身存在的过程;也可以追溯至施密特的著名论断:政治的本质是区分敌友。于是,其他国家成为了反映和彰显自身主体性的客体,本国的价值与自我意识经由与他国的互动而实现。

他者的物化不仅存在于理论中,也反映在实践层面——他国或者是工具,或者是客体,常常则兼而有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际主义就无法产生,相反,国际主义行为还屡见不鲜,只不过这看似以“利他”为动机的行为仍时常围绕着“我-它”关系而展开。一方面,国际主义是国家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对他国的援助以利益为准绳,通过成本-收益的分析,确定援助的对象和方式,凡能在经济、政治或者军事等方面有所回报的,便不吝施以援手,或是经济支持,或是军事干预,或是追求具体目标的短期行为,或是“放长线钓大鱼”式的战略部署,甚至可以是精明的、似乎不求回报的“感情投资”;若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无法增进自己的国家利益,则会选择不闻不顾。另一方面,国际主义是国家树立主体意识的途径,通过高高在上的援助而达致自我实现。这就正如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中所表述的那样,“自由民主”国家的人民已能在物质上无比富足,却有着沦为庸庸碌碌之“末人”的危险,他们必须到未臻完善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去,在斗争中重拾激情,在支配中寻求承认;于是,在这种国际主义中,受援国在援助国眼中只是被动的接受者,他们的情况和感受是不用考虑的,其所需所求自有援助国为他们设计、做主,因为提供援助无非是国家对自己主体性的构建;同时,这种国际主义也时常以暴力为手段,即进行支持“自由民主”的干涉战争。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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