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及其历史性突破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伊始,毛泽东就率先开始探寻与苏联不完全相同的适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对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中国的阶级关系和社会经济状况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最早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他独创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认为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他提出并阐明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这样一条有别于苏东国家的,实际是工农业并举的工业化道路;他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主要矛盾、基本矛盾),特别是创立了关于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并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他提出要对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兼顾国家、集体和生产者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要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办法等;他系统地论述了“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并响亮地提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
尽管毛泽东对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从微观到宏观,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也是巨大的。但是,在领导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诚如他自己所言:“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他认为:“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取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就所有制这点说,这类企业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一部分也还是半社会主义性质;完全社会主义化的合作社在所有制的某些个别问题上,还需要继续解决。”因此,他在实践中比较注重追求单一的公有制和公有制的高级形式,而这种做法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严重脱节的。与此相关,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毛泽东对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述,有某种程度的教条化理解。加上对中国所面临的阶级斗争形势的错误估计和由之而来的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使得他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出现一些偏差,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过程中,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秉承中国共产党人一贯力行的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优良传统,打破过去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僵化理解及其相应的思想禁锢,摆脱了苏联式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从中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从根本上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坚持和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前提下,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吸收和借鉴国外一切有益的经验、技术、资金,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调动了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大大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从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抚今追昔,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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