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然而选择它的人并不多。“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CFP
资料图片
行政复议是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途径,但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改革迫在眉睫
如果一家企业被政府吊销了营业执照,又觉得不服,该如何维权?
企业老总可以上法院打官司,但打官司费钱耗时,从一审到二审,拖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是常有的事;当然也可以到信访部门上访,但上访的效率非常低,有时解决问题的成本也相当高。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仅不收费,而且按规定60天内就应当办结。高效方便、成本低廉、程序灵活,是行政复议的特点。
不过,这样一条能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选择它的人并不多。2010年至2012年,黑龙江全省发生行政争议案件41000多件,其中行政复议解决不到9000件,占21%;行政诉讼解决4300多件,占10%;而剩下的28000多件都涌向了信访渠道,占比将近七成。
今年9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检查时,了解到了这组数字。而在辽宁、上海、山东、贵州等地,执法检查组也发现了类似情况。“信访不信法”普遍存在,行政复议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未来行政争议只会越来越多,在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这三个出口中,我认为行政复议的性价比最高。”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元庆说,“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只有改革,才能让它成为一条化解行政争议的畅通渠道。”
复议管辖权:集中还是分散?
对“官官相护”的疑虑,或许是行政复议不受青睐的一个原因。
我国对行政复议实行“条块并行”的管理体制:当事人如果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以向本级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如果对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上级政府申请。
在专家看来,这种管理体制虽然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但也容易导致外来干扰。尤其是当复议案件在“条条”系统内运行时,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审查容易受到人为干预,增加了压力。
“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往往对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保证政府不输’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表示。
黑龙江率先进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思路。2009年开始,黑龙江省政府和13个地市政府陆续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其核心是让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委员会代表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统一受理行政复议,同时取消了政府部门的复议权。
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聂云凌介绍,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后,复议案件统一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市政府所属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委员会委员主要由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他们通过投票对复杂案件进行表决。截至目前,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议决了600多件案件,试点效果明显。
“行政复议的生命力在于制度自身的公信力,只有通过机制设计和程序保障,在复议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让群众相信复议。”聂云凌说。
试点也有争议。受理复议案件数量较大的工商行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反映,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后,一是延长了复议时间,二是加重了基层负担。
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伟说:“整体上看,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比较超脱,可以极大减少人为干扰,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消除当事人对‘官官相护’的疑虑,提高社会公信力。建议修改行政复议法,对此予以明确。”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