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分流办理机制。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民生诉求和意见建议,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地提出解决办法。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要及时办理,依法妥善解决;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对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对事关全局的政策性、社会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促进问题解决。
——落实反馈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通过发放调查表、电话回访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山东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活动成果,增强活动实效。“对深层次的问题,必须从源头上和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管用实用的长效机制,才能切实防治检察人员的不正、不实、不廉问题。”吴鹏飞说。
在剖析整改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检察队伍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四风’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包括省院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
吴鹏飞对记者说,有些单位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抓工作好大喜功,热衷于造声势、争彩头,习惯于做表面文章,部署工作蜻蜓点水,急功近利;有的对基层的困难、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敏感、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不讲奉献讲获取、不讲奋斗讲享受,热衷于交朋处友,出入灯红酒绿场所,等等。
“对这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不坚决整改,势必影响全省检察机关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成效,削弱全省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和公信力。”
吴鹏飞介绍,山东省检察院把聚焦“四风”问题、解决“四风”问题作为主要任务,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备案审查和整改落实挂销号制度,逐一梳理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时限,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对急需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马上整改;对深层次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加以解决。目前,已整改和解决问题44个。
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在吴鹏飞看来,检察人员应该像鸬鹚沉到水底抓活鱼一样,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串百家门,知百家情,与群众打成一片,把基层事当作自家事,用心感知群众冷暖,真切地体验群众生活、体察群众甘苦。根据他的提议,山东检察机关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三问”、“五进两服务”活动联系起来,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分批组织检察干警到基层、到农村挂职锻炼,让干警亲身体验基层生活,在感同身受中增进群众感情,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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